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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出入境便利政策福利范圍再擴大
中國僑網3月14日電 題:公安部新政!出入境便利政策,福利范圍再擴大!看看有沒有你的家鄉?
不久前,小僑還與僑胞們一起歡呼雀躍,為的就是出入境政策里的那些僑胞“專屬特權”!
上海科創中心
北京中關村
福建自貿區
廣東自貿區
那些有關中國“綠卡”、居留許可的利好消息。
當時的留言中就有朋友指出,政策“落地”區域還是有點少……
現在,政策范圍擴大啦!
天津、遼寧、浙江、河南、湖北、重慶、四川、陜西自貿區;京津冀和安徽省、廣東省、四川省及沈陽市、武漢市、西安市全面創新改革示范區。
都可以享受以下政策:
外籍華人“專屬條款”
五年以內的出入境便利
對來當地探望親屬、洽談商務、科教文衛交流活動及處理私人事務的外籍華人,可以簽發5年以內多次入出境有效簽證。
對在本省工作、學習、探親以及從事私人事務需長期居留的,可以按規定簽發有效期5年以內的居留許可。
在華永久居留
外籍華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在當地工作。
或外籍華人在本地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在中國境內實際居住累計不少于6個月,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
外籍留學生及外籍學生
“創業”意愿
對具有創新創業意愿的外國留學生,可以憑中國高校畢業證書申請兩至五年有效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加注“創業”),進行畢業實習及創新創業活動。期間,被有關單位聘雇的,可以按規定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
“實習”活動
對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備案的企業邀請前來實習的境外高校外國學生,可以在入境口岸申請短期私人事務簽證(加注“實習”)入境進行實習活動;持其他種類簽證入境的,也可在境內申請變更為短期私人事務簽證(加注“實習”)進行實習活動。
外籍高端人才
對符合認定標準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經自貿區管委會等單位推薦,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
長期在華工作人員
有關企業選聘的外籍技術人才和高級管理人才,辦妥工作許可證明的,可在入境口岸申請工作簽證入境;來不及辦理工作許可證明的,可憑企業出具的邀請函件申請人才簽證入境。
在當地工作的外國人,如其已連續兩次申請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且無違法違規問題的,第三次申請工作類居留許可,可以按規定簽發有效期5年以內的工作類居留許可。
外籍人員已在當地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在中國境內實際居留累計不少于6個月,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資性年收入和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規定標準,經工作單位推薦,可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并允許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同申請。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居留 工作 政策 申請 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