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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把“山寨食品”只當笑話看
想吃“康師傅”,買到手的竟是“康帥傅”;想喝“娃哈哈”,拿到的卻是“娃恰恰”;還有“思念”變成“恩念”“奧利奧”成了“粵利粵”……近年來,多款知名食品、飲料未逃過被“山寨”的命運。這些食品的名稱和包裝與名牌食品頗為相似,消費者如不仔細辨認,很容易將其混淆。(3月14日《新京報》)
“康帥傅”“娃恰恰”“恩念”“粵利粵”……看著這一長串的山寨食品名單,著實讓人忍俊不禁。可是面對笑點甚至多過眾多小品相聲的“康帥傅”們,還真不能只當笑話看。
山寨食品為大眾提供了笑料,而如果我們僅僅抱著看笑話的心態停留于調侃與戲謔層面,則很容易消解山寨食品背后所蘊藏的社會問題與食品安全隱患。山寨食品的大行其道,是對名牌食品正當權益的侵害,在擠占市場的同時,也在消耗著正規品牌的美譽度。此外,這類食品還往往多是三無產品,食品衛生與健康缺乏最基本保障,存在極大的食品安全隱患。
對于山寨食品,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并非坐視不管,而是采取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措施。據不完全統計,近十年來全國各地工商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針對山寨食品的查處行動已達百余次。但從典型案例可知,被成功追責的山寨食品,往往也是有一定規模的生產廠家,那些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小作坊式商家,卻幾乎都成了漏網之魚。
維權成本高、訴訟周期長,判賠數額低,訴訟舉證難等種種因素使得正規品牌生產企業維權之路漫漫。再加之這些山寨食品往往行銷于農村地區與偏遠山區,民眾識別假貨能力有限與執法力量薄弱的疊加,更讓山寨食品成了打不死的小強。
好在,今年兩會上,《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正式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成為自1993年施行以來的首次修訂。修訂后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細化了各類惡意仿冒行為,加大處罰力度,讓違法成本大于違法收益,這無疑給打擊山寨食品提供了一柄利劍。
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從法律層面出臺對山寨食品威懾條規的同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特別是基層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深入農村和偏遠地區,做到宣傳與打擊同時抓,徹底清除山寨食品生存的土壤。
而我們也應該多從看笑話轉變為親身參與到對山寨食品的戰爭之中,如發現可疑產品及時舉報,多給農村地區的親友、老人普及山寨產品的特征與危害等。媒體也應擔負起監督曝光的職責,不能只在每年的“3.15”才想起這個話題。相信,只要全社會形成合力,“謀財”又“害命”的山寨食品定能被徹底消除。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食品 山寨 笑話 山寨食品 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