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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部分地區和部門落實國家重大政策不到位
今天,審計署發布2016年第四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公告。審計發現,一些地區和部門在重大政策、“三去一降一補”重點任務落實中還存在不到位的情況。
審計署發布的此次公告中指出,第四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跟蹤審計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有:在推進重點政策落實方面。內蒙古自治區違規向過剩產能行業發放臨時電價財政補貼9841.41萬元;青海省非住宅類商品房去庫存周期長,安徽省合肥市非住宅類商品房庫存不降反升;北京市通州區違規變相新增政府性債務30億元,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人為調節政府性債務結構,甘肅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融資貴現象依然存在。
在推進“放管服”改革、降低企業成本方面。中國鐵路總公司下屬3家公司及遼寧省、江西省的2家單位違規預留或未及時清理退還工程保證金4.4億元;遼寧省、吉林省的4家單位在國家明令停征、免征后仍違規繼續征收3項行政事業性收費564.32萬元;4個省的6家單位依托行政權力或履職便利等,違規向企業收費6830.18萬元;消防產品認證管理不規范。
此外,在推進扶貧政策措施落實方面。部分省市縣存在政策落實不到位,項目推進緩慢或效益不佳,違規招投標等問題。在推進重點領域項目建設方面,19個重點項目推進緩慢,涉及投資682.02億元。
編輯:楊嵐
關鍵詞:政策 落實 國家 重大政策 審計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