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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強:多措并舉貫徹落實《中醫藥法》
新華網北京3月21日電(宮曉倩)長期以來,中醫藥在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中華民族繁衍昌盛做出了重大貢獻。據了解,我國首部全面、系統體現中醫藥特點的綜合性法律《中醫藥法》將于今年7月正式施行。
“從法律層面扶持和促進中醫藥發展,解決制約中醫藥發展的突出問題,是貫徹落實全面依法治國、推進中醫藥系統依法治理的必然要求。”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局長王國強表示,接下來將通過多項舉措貫徹落實《中醫藥法》。
廣泛普及《中醫藥法》,提高公眾知曉率
王國強指出,首先,加強宣傳引導。圍繞《中醫藥法》的重大意義、立法宗旨、立法思路、基本內容和重要制度創新開展宣傳,對社會各界關注的法律條款、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進行重點解讀和通俗闡釋,廣泛宣傳和普及中醫藥法,提高全社會對《中醫藥法》的關注度和知曉率。
其次,做好法律釋義和普法工作。一是做好中醫藥法釋義起草工作。加強對法律條款釋義研究,積極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編寫中醫藥法釋義,組織專家編寫中醫藥法學習讀本。目前,已于今年2月出版了《中醫藥法釋義》。二是落實中醫藥行業七五普法規劃,將中醫藥法普法列為重點內容,開展“中醫藥法進機關、進單位”主題活動,創新法治宣傳教育理念和思路,增強中醫藥從業人員學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識。
再次,開展法律專題學習培訓。一是研究審議《中醫藥法》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的工作方案、《中醫藥法》配套規章及制度起草的分工方案、學習宣傳貫徹《中醫藥法》的通知和相關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草擬稿。二是組織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干部系統學習《中醫藥法》,舉辦專題講座,發放法律釋義和輔導材料。三是舉辦中醫藥管理部門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中醫藥法》培訓班,對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副省級城市的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人、法制工作人員和中醫藥綜合改革試驗區的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人開展培訓。四是利用中央轉移支付的培訓項目,指導各地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衛生監督執法人員、中醫醫療機構管理人員、中醫藥教育和科研人員、中藥企業管理人員進行《中醫藥法》輪訓。
同時,在《中醫藥法》施行準備過程中,王國強指出,要做好《中醫藥法》相關配套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對法律明確要求制定的配套規章及制度,成立專項工作小組,制定專項工作方案,組織專門力量,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意見,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項配套規章及制度起草制定任務;加強對各地中醫藥管理部門開展活動情況的督促檢查指導,及時研究解決在學習宣傳貫徹落實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對各地開展活動中的好做法、典型經驗進行總結推廣;開展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對已發布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凡與《中醫藥法》有不符的,及時提出廢止或修改意見;加強與對口部委局的聯系,根據《中醫藥法》中有關扶持和促進條款的規定,提出落實意見。
《中醫藥法》實施后,我國將開展效果評估工作
對于《中醫藥法》實施之后的工作,王國強表示,一是積極推動、參與《執業醫師法》、《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修訂。從中醫藥特點和工作實際出發,對相關法律法規中與《中醫藥法》立法精神和具體規定不相符的條款提出修改意見建議,完善相應制度規定。
二是加強對地方中醫藥立法工作的支持,建立協調聯系工作機制,指導各地中醫藥管理部門依據《中醫藥法》,推動現行中醫藥地方性法規的修訂。對沒有出臺地方性法規的省份,加快推進地方性法規或地方貫徹落實《中醫藥法》實施細則的制訂。對民族自治地區,依據《中醫藥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結合民族醫藥發展需求和本地實際,指導其制修訂體現本民族醫藥特點的地方性法規。
三是在《中醫藥法》施行一年后,協調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開展《中醫藥法》執法檢查,對《中醫藥法》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對有關部門在貫徹執行《中醫藥法》中的薄弱環節、存在問題及原因進行分析,提出改進執法工作的建議。
四是根據《立法法》的規定,擇機對《中醫藥法》開展立法后評估工作,通過文獻研究、問卷調查、實地調研和統計分析等方式,對相關規定的科學性與可操作性進行評估,對《中醫藥法》實施效果、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等情況進行全面調查和綜合評價,提出修法建議或制訂實施條例的建議。
編輯:趙彥
關鍵詞:王國強 中醫藥法 國家衛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