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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住“微權力”的貪腐漏洞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征收儲備處原副處長黃華輝,因受賄8931萬元,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這是一宗典型的“小官巨貪”案,隨著案情的披露,征地拆遷中的“暗箱操作”也隨之浮出水面。(3月21日《廣州日報》)
又是一起小官巨貪案。一位副處級干部,在擔任科級干部期間,因為負責的是征地拆遷、安置補償等工作,便將魔爪伸向了自己的工作的領域,通過吃拿卡要、濫用權力,受賄8931萬元。對于一名科級干部來講,每月的收入不過幾千元,而自己手中“微權力”與“微腐敗”沒有了臨界點,最終鑄就了這一“小官巨貪”案,令人瞠目結舌。可以看出,堵住“微權力”的貪腐漏洞尤為必要。
細化梳理“微權力”清單。征地拆遷、低保辦理、扶貧對象、扶貧人數和補貼發放等等基層小事,卻是重要的民生事項,與人民群眾的利益息息相關。這些是黨員干部為人民服務的載體,如果監管不好,便很可能會誘發“微腐敗”。對這些“微權力”,應該進行細化梳理,只有明確了基層干部手中的權力清單,明確了他們責任和義務,才能解決監管問題。不讓任何一項權力處于監管盲區,以此才能將監督執紀問責提上議事日程。
公開“微權力”運行流程。梳理黃華輝的斂財之術,我們可以發現,他之所以能夠在科級干部崗位上斂財近億元,就在于權力運行流程不公開。從“拆遷消息公布前提前囤房”到“保證行賄人獲最好補償”,這些“小九九”都是征地拆遷過程中,某些貪腐干部能夠屢屢得手的慣用伎倆。內部掌控信息、提前囤房、與民爭利,這些正是權力運行流程不清楚造成的。在征地補償等關系民生的社會事務中,如果讓每一項權力運行都能夠清楚明白,讓每個老百姓都參與監督,則會大大減少公權私用現象,更不會演變成貪污犯罪行為。
強化廉政風險防控和教育。對于各級紀檢監察機構來講,管住“微權力”的廉政風險點,就是管住了權力的基層末梢。只有充分利用“互聯網+”思維,線上線下齊頭并進,開設舉報信箱,暢通網上舉報監督渠道,降低老百姓的監督成本,才能走好執紀監督的“最后一公里”。加大對“微權力”濫用的警示教育力度,教會基層干部算好人生的每一筆賬,才能祛除基層干部的僥幸心理。對于基層干部來講,手中的權力來自于人民,更應該心存敬畏,利用手中的權力主動擔當作為,才能提升自己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從而增強黨和政府的公信力。
“微權力”關系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牽涉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落地生根。對于“微權力”衍生成“微腐敗”,黨和國家向來持“零容忍”態度。各級黨委政府只有認真梳理權力清單,規范運行流程,加強風險防控,才能堵住“微權力”的貪腐漏洞,有效遏制住“微權力”蔓延成“微腐敗”的勢頭,從而真正杜絕“小官巨貪”現象。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微權力 權力 貪腐 堵住 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