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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門聯合發文規管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
資料圖 云南大理雄魯么易地扶貧搬遷點初具規模。 中新社記者 劉冉陽 攝
中新社北京3月24日電 (記者 趙建華)中國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國家發改委、國家民委、農業部、國家林業局等六部門聯合制定《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下稱辦法),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使用與管理。
財政部24日對外公布的辦法包括總則、預算安排與資金分配、資金支出范圍與下達、資金管理與監督、附則,共五章。
辦法規定,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支出方向包括:扶貧發展、以工代賑、少數民族發展、“三西”農業建設、國有貧困農場扶貧、國有貧困林場扶貧。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向西部地區(包括比照適用西部大開發政策的貧困地區)、貧困革命老區、貧困民族地區、貧困邊疆地區和連片特困地區傾斜,使資金向脫貧攻堅主戰場聚焦。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主要按照因素法進行分配。資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貧困狀況、政策任務和脫貧成效等。
辦法強調,各省應按照國家扶貧開發政策要求,結合當地扶貧開發工作實際情況,圍繞培育和壯大貧困地區特色產業、改善小型公益性生產生活設施條件、增強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和抵御風險能力等方面,因戶施策、因地制宜確定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范圍。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的貧困縣,由縣級按照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工作有關文件要求,根據脫貧攻堅需求統籌安排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
辦法指出,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審批權限下放到縣級。強化地方對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管理責任。
另據本月公布的《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今年中央財政安排補助地方專項扶貧資金861億元(人民幣,下同),比上年增加200億元,增長30.3%,用于支持落實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統籌安排農業、教育、社保、醫療等領域用于扶貧的資金,進一步加大支持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投入力度,切實發揮政府投入在扶貧開發中的主體和主導作用。加快改善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加大產業、教育、健康扶貧支持力度。全面推進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試點。開展扶貧資金專項檢查。(完)
編輯:秦云
關鍵詞:《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