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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汪斌:用科技加速器鞏固"雙創"成果勢在必行
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大背景下,各式各樣的創新型服務機構遍地開花。國內各類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如雨后青筍般出現在公眾視野,成為實踐創新驅動不可或缺的載體。但光明的表象后也存在著不容忽視的陰影。自去年年初起,國內一線城市的多個創業平臺一夕崩塌。從“地庫實驗室”的轉讓通知到“孔雀機構”遭遇強拆,孵化器發展難以為繼的輿論不絕于耳,甚至出現了“孵化器倒閉潮來臨”之說。
據筆者了解,倒閉的這部分孵化器大多以“二房東”的形式存在,主要收入來源是入孵企業的租金,盈利點較為單一且缺乏持續扶持科技企業發展的能力。這些孵化器的黯然收場一方面是優勝劣汰的市場現象,另一方面也是行業洗牌的必然,為孵化器未來的發展方向提供了警示。孵化器本身要進化,除了解決物理空間的問題外,更要解決配套問題,響應創業團隊的服務需求,而不單單局限于提供場地、辦公服務、工商注冊等基礎項目。從這一角度而言,要推動孵化器的轉型升級,提升其在專業技術領域的服務能力,進而推動“雙創”向縱深發展,大力發展科技加速器已勢在必行。
現階段,科技加速器是國內創業孵化服務鏈條的一個短板,但它又是孵化培育生態鏈上必不可少的一環,對于提升孵化服務質量、創新孵化模式、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生態環境至關重要。
同樣是創新型服務載體,相對于眾創空間、孵化器來說,科技加速器并不為人所熟知。從數量上說,根據前不久科技部公布的數據顯示,目前我國眾創空間數量超過4200家,科技孵化器有3000多家,而加速器僅有400多家;從服務對象和服務內容來說,加速器與一般的孵化器也有比較明顯的區別。
理想狀態下的創業孵化鏈條是這樣的:創業種子在苗圃發芽后,尋找到能滿足這一階段需求的孵化平臺并迅速成長,成功渡過初創期后進入更為專業系統的企業加速平臺,之后脫離創業期進入相應的產業聚集平臺。簡言之,新生的創業項目順利發展的話,會依次經歷孵化階段、加速階段、產業聚集階段。相應的,不同階段的土壤選擇是不一樣的。眾創空間、孵化器服務的主體一般集中在種子期到初創期,而加速器則服務于企業加速期。
顧名思義,加速器的服務特色在于“加速”。為了幫助企業實現短期內的快速成長,加速器的服務方式必然是短期的、集中的、高度專業化和結構化的。在筆者看來,這就要求加速器不僅要掌握眾多高端資源,還要真正熟諳科技企業的成長規律并能實現要素的高效整合,才能幫助其在投資、市場、媒體等各環節游刃有余、脫穎而出。尤為關鍵的一點是,加速器需要具備幫助創業者將企業標準提升為行業標準的意識和能力。只有將企業標準提升為行業標準,才是一個科技企業真正發展壯大的標志。幫助孵化企業在行業標準的制定上占有一席之地,擁有一定的話語權,才能讓科技加速器發揮“加速”的實效。
科技部火炬中心副主任盛延林曾表示,當前要把提升科技孵化器水平作為“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創業孵化鏈建設的重要前提,同時在建設中探索加速器的多元化投入機制,提高加速器服務水平。
筆者深以為然。社會各界有必要認真審視科技加速器在深化“雙創”的過程中將發揮的作用。就我國科技企業的發展現狀來看,加速器服務水平的高低必然影響深遠。目前全國有高新技術企業十萬多家,但真正做大做強的企業屈指可數,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科技加速器的幫助。
如果將科技創業看作是一個從無到有、從有到優的過程,按照發展規模和水平的不同,筆者將之劃分為三個階段:
0—1(第一階段),進入眾創空間或孵化器,從技術研發到產品成熟,再成為國家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年可產生30萬—50萬元的利潤;
1—10(第二階段),企業在科技加速器的扶持下,快速發展到每年有一二千萬元的利潤;
10—100(第三階段),企業可以尋求成功上市或被并購或上新三板。
創業在不同的發展階段自然有不同的發展需求。當前我國科技企業的整體發展也表現出了鮮明的階段特征:0到1階段發展迅猛,隨著國家對“雙創”的重視以及越來越多創新主體的參與,數量越來越多的眾創空間和孵化器以及他們孵化出的企業就是明證;10到100階段的創投資本市場也非常活躍,由于國家政策的支持和社會資本的積極參與,發展到一定程度的創業企業獲得大額投資并不困難;與這兩個階段形成明顯差異的是1到10這個中間階段。處于這個發展階段的創業者往往進退維谷,突出表現在企業有了一定的規模以后,卻無法進一步發展壯大。這批企業沒有在萌芽期夭折,也沒有在孵化中流產,卻恰恰停滯在茁壯成長前夕,因營養不良而躑躅不前。
而科技加速器正是破除這一瓶頸的利器。優質加速器能為高速成長的企業提供短期內快速增長的空間和專業服務的功能,量身打造企業所需的成長環境。因此,要在當前“雙創”氛圍中更好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亟須大力發展有一定行業資源、豐富經驗和雄厚資金支持的科技加速器。大批高水平的加速器將成為一方助力幼苗成長為巨木的沃土。
我國目前有3000多家上市公司,還有眾多實力雄厚的投融資機構,因此有一定規模、發展前景明朗化的科技企業都有機會成為投資的焦點。一旦科技加速器能夠源源不斷地幫助大量科技企業跨越1—10的階段,達到可以接受大額投資的規模,立即就可以與資本市場對接,科技加速器完全能夠起到科技企業與資本市場對接的橋梁作用,成為未來經濟繁榮發展的催化劑。
2017年,黨中央提出的“供給側改革”將向縱深發展,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無疑是重要目標。隨著“雙創”活力的進一步釋放,當前的創業模式、創業主體、創業服務機構均將迎來顯著變化。在“雙創”走向深度變革的進程里,科技加速器必將發揮出令人矚目的光與熱。
(本文刊登于《科技日報》2017年3月24日第8版,作者系民建會員、北京高精尖科技開發院院長、研究員。)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民建 汪斌 加速器 科技 企業 創業 雙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