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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4月1日起全面啟動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
新華社上海3月30日電(記者周蕊、徐博)4月1日起,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將在全國范圍內啟動實施。
隨著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全面實施,“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和“外國人入境就業許可”將整合為“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外國人來華工作由原申辦外國專家證、外國人就業證改為統一申辦外國人工作許可證。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國家外國專家局局長張建國30日在上海舉行的全面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啟動會上說,“兩證整合”解決多年困擾外國專家和外國人就業之間的模糊概念,通過可操作性強、明確具體的分類標準,整合利用有限的資源服務引進“高精尖缺”人才,有利于推動實施更積極、更開放、更有效的人才引進政策。“未來,在華長期工作的外國人持有的新版《外國人工作許可證》還將實現一人一碼、終身不變,動態管理記錄其工作管理、服務、信用記錄等情況。”
據悉,來華工作外國人員將分為外國高端人才、外國專業人才和其他外國人員。外國人在線獲得《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后持有效護照或證件即可至駐外使、領館辦理簽證,取消了邀請函或邀請確認函申辦環節。其中,外國高端人才將享受“綠色通道”,符合相關條件的外國高端人才,可以實現全流程在線辦理,無需提交紙質材料核驗,其工作資歷證明、最高學位(學歷)證書及無犯罪記錄證明可采用承諾制,工作許可申辦、延期、注銷等辦理時間由10個工作日縮短為5個工作日,工作許可期限最長可達5年。此外,已入境的外國高端人才可境內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
根據近日國家外專局、人社部、外交部、公安部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全面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的通知》,未來還將形成“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模式,建設全國統一運行的“外國人來華管理服務系統”,實現網上申報、過程留痕,讓“數據網上行”,讓“企業少跑路”。
此前從2016年10月起,國家外國專家局在北京、上海等地開展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試點工作。截至2017年3月28日,10個試點地區累計辦理業務20188筆,核發《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4375份,核發《外國人工作許可證》9638份,用人單位注冊數達21866家。(完)
編輯:秦云
關鍵詞: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 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