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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石寶寶”父親坐牢5年改判無罪:不為錢 為女兒
新京報訊 4月7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郭利敲詐勒索案再審改判無罪。郭利是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結石寶寶”的父親,此前因與奶粉企業交涉賠償問題,以敲詐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
“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索賠被認為敲詐勒索
2008年9月,部分批次“施恩”牌奶粉被認定含三聚氰胺。據媒體報道,事件波及嬰幼兒近三十萬人。
因女兒曾食用過該品牌奶粉,郭利帶其到醫院檢查,結果顯示:雙腎中央集合系統內可見數個點狀強回聲。之后,他將家中剩下和新購買的部分奶粉送檢,檢出兩個批次奶粉三聚氰胺含量較高。
2009年6月13日,施恩公司和郭利達成和解協議,施恩公司補償40萬元,郭利不再追訴并放棄賠償要求。
據廣東省高院官方微信,2009年6月25日,北京電視臺播出《一個男人,如何使“施恩”奶粉低頭》,內容主要是郭利反映“施恩”奶粉問題。之后,施恩及其控股股東廣東雅士利公司與郭利取得聯系。溝通過程中,郭利要求對方再賠償300萬元。雅士利公司認為是敲詐勒索遂報案,郭利被抓獲。
2010年1月,廣東省潮安縣人民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郭利有期徒刑5年。此后,潮州中院二審及再審均維持原判。郭利父母提出申訴,廣東省高院審查后按審判監督程序提審該案。
法院認定未超出民事糾紛范疇
廣東省高院再審認為,從本案發生、發展的過程看,尚不能認定郭利的行為性質超出民事糾紛的范疇。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郭利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也不足以證明郭利實施了敲詐勒索行為。
新京報:你對判決結果怎么看?
郭利:孩子受了傷害,理所應當去為她做點什么。這不光是我一個家庭、孩子的問題。
但正義來得太晚。9年,很多機會都喪失了,很多機遇都沒把握住。
新京報:家人知道無罪判決的消息了嗎?
郭利:我一個人出庭的,父母年歲大了,身體不好,經不起打擊,沒來庭審,但都知道了這個結果。
孩子還不知道我的事情,因為她太小,家人不同意告訴她。
新京報:這9年是怎么度過的?
郭利:孤軍奮戰。我在監獄里跟妻子離了婚,失去了孩子的監護權。由于各種恐懼、不安,家人都放棄了,出庭作證都回避了。原來理解我的人也不理解了,沒人認為有希望。我完全靠著思想精神堅持到宣判。
新京報:堅持的動力是什么?
郭利:我相信自己是對的,必須為真理堅持下去,甚至用生命來捍衛。
事發
“為受害的女兒而戰”
新京報:如何發現奶粉問題?
郭利:當時孩子身體不舒服,帶她去檢查,醫生說腎里有結石狀態。我把孩子吃的奶粉送去檢測,檢測發現有問題。然后我去找商場,商場讓我跟廠家談。
后來,我就跟雅士利和施恩公司談。他們承認孩子是受害者,但只能給2000元(注:“三聚氰胺奶粉”醫療賠償額被分三檔:死亡患兒20萬,重癥患者3萬,一般性治療2000元)。但我給孩子看病和檢測奶粉等已花了幾萬元。對方讓拿出證據,我就搜集了很多證據,他們又找了我,簽了40萬元的賠償協議。
新京報:后來又有了300萬元協議?
郭利:之后我接受了媒體采訪。他們又給我打電話,說愿意繼續談,什么條件都可以。
我就跟母親一起去談。我提出了自己的誤工費和孩子以后的保險,寫了個要求賠償的協議。這是他們讓寫的,說是要討論批準,只有看到書面內容才能撥錢。后來,他們約我到杭州拿錢,沒想到我被打入牢獄。
新京報:對敲詐的質疑怎么看?
郭利:很多人都說我太貪了,過度了,但如今判決把這些說法完全否認了。我并沒有找公司要錢,是他們主動送來的,公司主動提出賠償,是天經地義的。我的孩子是受害者,我為什么不可以接受。
我為受害的女兒而戰,沒有為錢而戰。我是通過為她而戰,得到她應得的足夠她一生甚至是她下一代人的賠償,我不認為做得過分。
入獄
為清白不減一天刑期
新京報:2009年法院判決5年徒刑時的心情?
郭利:我是做好心理準備的,我知道在為什么戰斗。
新京報:監獄生活是怎樣的?
郭利:我坐了5年牢,沒有任何減刑。減刑的條件是認罪伏法,配合監獄管理,我不認罪,在孤獨和煎熬中,一天天度過。我的信念是,終有一天,真理再現。為了真理和清白,我寧愿一天不減。
我記得很清楚,(2014年)7月22日服刑結束。因為那一天,我可以用法律武器,捍衛我的尊嚴和孩子的權益,當時沒人相信我能做到,現在我做到了。
新京報:維權多年,有人支持你嗎?
郭利:剛開始有,但越走人越少。就像長征一樣,走到最后一回頭,人都沒有了。
這幾年,我一直在給自己做辯護工作,沒有律師。我沒有退路,只有往前沖。
新京報:你自己有變化嗎?
郭利:5年監獄生活對我來說,是個恥辱。我現在生活艱苦,工作沒了,平時靠親朋的資助生活。
維權
不維權未必心安理得
新京報:女兒現在情況如何?
郭利:孩子現在跟姥姥一起生活,離婚后,我沒了監護權,一般半年才能見她一次,這次已有九個月沒見她了。她11歲了,經常生病,出現暈倒情況,很奇怪,查不出來具體病因。
新京報:后悔過維權行為嗎?
郭利:我今年快50歲了,最好的年華用在了監獄和出來后的這10年。
如果沒有發生這件事,我可能已經是個企業家,也可能在做慈善。此前有奶粉企業招聘我,但被我拒絕了。如果我不去維權,可能會比現在過得好,但未必心安理得。我雖然很慘,但沒后悔過。
新京報:接下來有什么打算?
郭利:接下來就按程序走,沒有具體的方案。至于國家賠償,該給的就要給我。無罪判決是第一步,我現在該邁第二步了。
我想,人都要走背的,人的一生總有坎兒,我可能在50歲時提前走完了,后半生可能就像別人說的,你該順了。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李明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結石寶寶”父親 坐牢5年 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