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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協開展企業減負擔降成本調研
人民政協網浙江4月11日電(吳深榮)“不同規模、不同行業的企業,成本構成和具體問題不同,降成本不能搞千人一方”;“降成本不是保護落后,對不下定決心轉型升級、等靠政府政策扶持的企業,難以從根本上改變局面”;“降成本是推進企業轉型升級的重要舉措,不是權宜之計,應堅持不懈地抓下去。”
日前,在浙江省委研究室組織的企業減負擔降成本調研匯報會上,浙江省政協研究室與經濟委牽頭的調研報告,得到了與會省直有關部門和專家的肯定。
降成本是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振興實體經濟的重要內容。2016年以來,浙江省相繼出臺了三個降成本的文件,企業有哪些獲得感?企業成本到底怎么樣?減稅降費、降低要素成本如何發力?2月中旬,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開展全省企業減負擔降成本大調研,浙江省政協研究室、經濟委作為牽頭單位之一,赴麗水市開展調研。
找到企業“痛感”,就能找準減負重點。調研組瞄著企業的“痛點”查,盯著減負的困難找,白天走訪企業,晚上開座談會,組織3個小組,實地走訪36家企業,書面問卷210家企業,與76家企業負責人面對面座談交流,談困境、談期盼、談對策。
企業減負重點應從公開領域向隱蔽領域拓展
“一些中介收費項目虛高,尤其是中介論證的項目,動輒幾萬元,2016年我們企業僅中介項目就支出110多萬元”。在麗水某機電企業,企業負責人對調研組成員大倒苦水。
一家鑄造企業負責人對此也有同感,他說,“現在的學會、協會很多,每年都會接到不少要求訂報、訂刊、訂書的電話,有的要求企業出資編寫目錄、大全、畫冊,有的行業協會惹不起,企業加入了16個行業協會,每年會費支出91.5萬元,這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為什么我的押金遲遲不退還?”麗水某藥企負責人開門見山地向調研組說,他所在的企業大樓交付使用兩年,16.6萬元的新墻體費、4萬多元的散裝水泥費押金仍以各種理由未予退回。這筆以現金方式繳納保證金,占用了企業的流動資金。
調研組梳理后發現,目前針對企業的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現象已經很少,規費問題仍然是企業反映問題最多、意見最大的項目,其中一些隱性的收費項目,加重了企業負擔。
省政協委員李世中認為,企業減負重點應從公開領域向隱蔽領域拓展,針對企業反映強烈的規費過多偏高問題,對涉及企業收費問題應進行再次梳理,從省級層面再推出一批制度性、管長遠、見實效的清費舉措,取消、停征、減免部分涉企收費項目,并制定時間表。
“中介機構運作、業務、收費等事項亟待規范”。省政協常委陳正興提出,“破除各種指定實施機構的壟斷行為,是規范中介收費的重要環節,要允許具備資質的中介服務機構全面進入市場,禁止行業協會、商會強制要求企業入會或違規收費”。
麗水市政協副主席鄺平正對此建議,應梳理現有押金、保證金制度,對缺少政策依據的和實際效果的項目予以取消,對保留的保證金,采取措施按時返還,加快創新保證金管理制度,允許企業采取銀行保函的方式繳納。
企業減負政策應由制定文件向落地生效轉變
“國家提倡創新,企業由于創新產品多,每年發明專利申請多,但養專利吃不消,每年僅專利維護費需20萬-30萬元。”調研組走訪某高新企業時,企業主說出心中的一塊“心病”。
省政府有文件規定,“對有效期6年以上的發明專利企業,可以享受30%-50%的補助”,為什么有好政策,企業還喊痛。經了解,主要是企業主壓根就不了解有這樣的文件規定。
調查顯示,盡管各級政府在政策宣傳上下了很大功夫,但仍有相當多的企業并沒有享受到政策的“紅利”。某小微企業提出貨物出口港務費不夠合理,實際上早在2012年浙江省政府就有減免政策,只不過企業沒有去認定。某企業提出人才公寓、職業教育培訓費用高,政府能否給予適當補貼,其實各級政府在人才保障等方面有不少相應的政策。
“政策信息不對稱或政策不落地導致的成本,也是制度性成本”。省政協常委余健爾說,“調研組既要當好調查員,更要當好宣傳員、督導員,幫助企業解決惠企減負政策‘最后一公里’問題。”
帶著這個任務,調研組匯編了2016年以來中央、浙江省關于企業減負擔降成本的文件,逐條逐款研究,印制了幾百份宣傳材料,先后向企業解答各類政策上的疑難問題40多個,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有關政策4項。
某企業有職工1200多人,按政策規定,職工食堂、職工宿舍用水、用電、用氣可按民用價格計費。調研組向企業講解了有關規定,指導企業實行了線路改造,僅此一項,每年可減少費用30多萬元。
企業減負工作應由臨時工作向長效機制深化
“高新技術企業的減免稅政策,這次省里出臺的三個降低企業成本文件沒有體現,以后能不能兌現原有政策”。
“有些費用現在暫時取消,明后年會不會又又重新實施”。
“企業有了減費政策,還能支撐一陣子,沒有政策優惠怎么辦”。
企業家急切的心聲,折射了對減負工作的希冀。省政協副主席湯黎路說,降成本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不是一個部門的事,也不能簡單地把它理解為企業減輕費用工作,要把降負擔降成本政策措施置于“三去一降一補”的整體結構中來把握,作為一項長期任務來推進,對區域內企業要進行分類排序,分類規劃,對癥施策,區分不同主體,突出差異性,精準有效地實施定向減負,讓重點扶持行業企業的獲得感。
省政協常委陳正興認為,一個企業的成本高低,既與外在制度安排等息相關,也與自身生產技術、經常管理等因素密不可分,要防止“保姆式”降成本,政府出臺降成本措施要尊重市場規律,通過制定引導性措施,增強企業轉型升級的動力,提高產業的創新能力,推動實現企業優勝劣汰。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企業 成本 減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