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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交往不要勾肩搭背
當代貪官這個社會群體的出現,他們的思想和心理狀態的蛻變,是現代政治學和社會學的一個重要的研究課題,也是現代人的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據中紀委近日披露落馬官員懺悔錄,超半數的貪官稱是被朋友拉下水。媒體逐篇梳理發現,其中有12人在懺悔錄中將“交友不慎”,作為自己腐敗的原因之一,占比達到54.5%。
“我把別人當朋友,別人把我當‘魚’釣。在‘利’字當頭的商人眼中,我成了拉攏腐蝕的重點對象,成了‘獵物’。”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原副主任夏平說。
因此,這個“交友不慎”問題,值得考訂一下。
商人喜歡和各種人交朋友,本是出于商人的本性之一。著名的徽商胡雪巖說過:“俗話說:‘在家靠父母,出門靠朋友。’我是在家亦靠朋友。”因為交朋友可以帶來更多的商機。官與商,本是兩股道上跑的車。你做你的生意,我做我的官,不大搭界。可以有點聯系,但不要打成一片,不要建立親密的朋友關系,更不應該成為魚和漁的關系。那么,什么元素的融入,會使官商關系發生質變呢?一個字:利。
有的當官的發現,我只要作一個批示,或者打一聲招呼,商人就有大利可圖;有的不法商人也同時發現,官員手中權,如能為己所用,就能發大財。如果兩者一拍即合,兩方面都可以獲利。那么,用什么辦法來掩護這種互相利用的關系,最好的說法,莫過于構成一種“朋友關系”。
“投一點魚餌,釣一條大魚。”通過“交朋友”來勾結官員,效果是立竿見影的。官員手里的權力一旦被利用,自己就會變成為一條被釣的魚兒;而不法商人搖身一變,則變為垂釣的漁者。原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在案發后陳述道:“賴昌星、王建材、梁耀華、周民興這些商人,看中的是公安部副部長的職位和權力。他們想方設法巴結我,給我送錢送物,就是想利用我手中的權力。我接受了他們的錢物,必然會在為他們辦事的過程中失去公正、公平,甚至會拿原則和權力做交易。我就是這樣當了他們的俘虜。”這一段懺悔的文字,為魚與漁兩者關系的變化,作了進一步的闡述。人家巴結的,不是你李紀周本人,而是你手中握有的實權,是能給他們帶來利益的李部長。
所謂“朋友關系”,實際上是利用關系,是買賣關系,結成利益共同體。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和商人丁書苗相處多年,算是“朋友”,但相處更多遵循的是各取所需的生意原則。劉志軍通過干涉鐵路工程項目等,幫助丁書苗獲取可觀的非法利益;丁書苗則為劉志軍提供金錢等需要。丁書苗把他拖入其利益的格局,把他栓死套牢,劉志軍則收受邵力平、丁書苗等11人的財物6460萬余元。這樣的緊密勾結的“朋友關系”,已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合作犯罪關系了。
許多官員落網后懺悔自己是“交友不慎”,這話言輕了。外因僅是起到影響作用,內因才起決定作用。許多貪官的落馬是自己首先缺乏自重,“明知商有虎,偏向虎山行”。看見人家大口吃肉,自己去討碗湯喝喝,也是好的。做買賣要有買方與賣方。只有賣方而沒有買方,則做不成買賣。有一位名叫沃爾金的美國學者說過:掌握權力的人,既有圣人的一面,又有魔鬼的一面。你交的朋友,是把你的“魔鬼的一面”呼喚出來了。如果你內里沒有“魔鬼的一面”,任憑丁書苗之流的呼喚,你也變不成魔鬼。
還值得一提的是,始交不慎,后必成仇。當你有權有勢的時候,卑劣的人只會用奉承的眼睛看著你,但當你一落千丈之時,顯示最毒辣手段的,往往是那些昔日和你稱兄道弟、推杯換盞的“舊時友”。他一旦聽到風聲不對,大難臨頭,或為了自己脫身,或為了投井下石,十之八九,會把你迅速拋出來,把每一筆行賄的數字都供出來,一點義氣也不講。真正的“哥們”,恐怕為數不多。這種朋友,是謂“損友”,最后成仇,自墜深淵,那也晚了。
那么,官員和商人可不可以交朋友?回答是可以的。朋友之情是一切人情的基礎。但是,交友一有要分寸,二不能作交易,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習近平總書記說過:“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賓,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劃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具體來說,就要把握好交往的地點,交往要盡可能在公共場合,讓其暴露在“陽光”之下,盡量減少私底下的交往,如接受商人私下宴請等消費娛樂活動。而對商家而言,則要遵守道德和法律,和官員交往要有原則、有界線、有規矩,絕不違法亂紀,在風清氣正的環境里經營創業,賺的是安心錢。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交往 朋友 商人 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