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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警察廳公布無人駕駛汽車公路試驗標準草案
中新網4月14日電 據日媒報道,為允許開展實證試驗,讓由遠程監控來控制系統的汽車能在公共道路上行駛,日本警察廳本月13日公布了道路使用許可所需標準的草案。
報道指出,此舉意在促進日本汽車自動駕駛技術開發,是首次力爭實現駕駛座上即便沒有人也能在公路上行駛。14日起至5月7日將征集公眾意見,之后正式敲定,最早將在夏季接受申請。
據悉,日本警察廳還考慮未來開展1名監控人員通過屏幕統一監控多輛汽車的試驗。負責人稱:“國內外企業正致力于相關技術的開發。自動駕駛技術的開發若能取得進展,將有助于確保老人的出行方式、減少交通事故和緩解擁堵。”
據了解,試驗員需要持有駕照,若發生事故,也可能被追究過失責任。警察廳要求貫徹安全對策,包括將試驗車設置成控制行駛的無線通信應答超過一定時間就能自動停車等。
日本警察廳2016年5月制定指針,內容是以司機乘車并遵守《道路交通法》等法律法規為條件,允許開展自動駕駛的公路行駛試驗。之后,專家和業界團體代表等舉行研討會,就遠程操作試驗展開討論。
標準草案中規定,首先試驗實施主體在測試路線中,應事先考慮到行人突然沖出來等實際可能發生的事態,進行反復測試,確認系統的安全性。
其次,試驗中使用的公路上應該讓警察同乘,接受能否遵守法律法規的審查。管轄公路的警署署長將根據其結果,對是否批準道路使用作出判斷。此外,還要求試驗方事前向當地居民說明情況。
報道稱,日本今后還考慮到可統一監控多輛汽車的技術開發,原則上試驗從最初1輛開始逐輛增加,力爭實現讓數輛汽車同時行駛的試驗。
試驗的許可時間最長為6個月。條件除了必須在無線通信不會中斷的場所實施外,還要求避開明顯影響常規通行的時段或道路。車輛正面、側面和背面必須清楚標示該車正在試驗,還要在路口安排人員等,完善應對緊急狀況的體制。
報道還稱,遠程操控的試驗員將通過屏幕等根據圖像和聲音來把握汽車行駛方向和周圍情況。還需要建成一個能獲得與普通司機同等程度信息的環境,還必須能夠操控剎車。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日本警察廳 無人駕駛 汽車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