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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降50%
4月20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聯合發出關于做好2017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通知強調,新農合新增籌資中的一定比例要用于大病保險,將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
通知要求,健全新農合、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補充保險等制度聯動報銷機制,推進一站式結算服務。將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等大病集中救治范圍覆蓋所有農村參合貧困患者,并將罹患兒童先心病、兒童白血病的城市參合貧困患者同時納入專項救治范圍。支持各地對貧困人口采取先診療后付費的政策。
通知提出,今年新農合政策范圍內門診和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分別穩定在50%和75%左右。擴大納入支付的日間手術范圍。積極推進對高血壓、糖尿病、嚴重精神障礙等慢性疾病實施按病種定額付費等有別于普通門診的慢性病補償政策。
通知明確,助力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將符合規定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支持區域醫療服務一體化改革,促進城市緊密型醫聯體、縣域醫共體內各級醫療機構規范服務、上下聯動、分工協作、主動控費。啟動實施按照藥品通用名稱制定新農合藥品支付標準,配合做好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探索制定新農合醫療服務支付標準,協同推進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改革。
通知還明確,開展設立醫保基金管理中心試點工作,承擔基金支付和管理、藥品采購和費用結算、醫保支付標準談判、定點醫療機構的協議管理和結算等職能。繼續推進管辦分開,深入推進商業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經辦服務,推動建立公平公開、有序競爭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服務格局。
通知提出,2017年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準在2016年的基礎上提高30元,達到450元;農民個人繳費標準在2016年的基礎上提高30元,原則上全國平均達到180元左右。 (記者葉龍杰)
編輯:趙彥
關鍵詞:貧困人口 大病保險 起付線 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