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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賣“專屬駕照”秀色不可餐
沖鋒衣、電動車,后座綁著泡沫箱,飛馳中的外賣小哥,悄然成為城市景觀的一部分。近日,杭州交警面向外賣平臺送餐人員,發放《外賣小哥交通安全手冊》。手冊與駕照式樣相似,申領人通過專項考試后獲得。持證后,如果送餐人員因交通違章,需要現場接受處理,警方考慮到“趕時間送餐”的實際情況,可要求送餐員在一周時間內自行選擇時間,“彈性受罰”(據4月25日《新京報》)。
其實,交警部門給快遞小哥發放的所謂“專屬駕照”,就是一本與駕照式樣相似的《外賣小哥交通安全手冊》,既不需要強制申領,更不具備駕照功能,唯一的“好處”就是能讓外賣小哥送餐過程中出現的交通違法行為,能夠在處罰時間上具有“彈性”,不會因為出現交通違法行為接受處罰而延誤送餐服務,從而避免和減少外賣小哥的職業收入損失。應當說,這也是當地交警部門針對外賣小哥這一特殊職業的非常人性化舉措。據報道說,這樣的“專屬駕照”,當地交警部門已經發出了1483本。
外賣送餐人員,因為送餐的時間段高度集中,平臺企業和訂餐客戶對送餐的時間要求又近乎苛刻,甚至因為一秒之差,都可能給送餐小哥造成收入打折,訂單下降等諸多不利后果。對于送餐員而言,接單送餐不僅需要分秒必爭,更是真正意義上的“時間就是金錢”。所謂“時間緊、任務急”,送餐路上就難免不會出現超速、逆行甚至闖紅燈等各種交通違法行為,如果按照正常程序處罰,送餐小哥所付出的就不僅僅是違法行為本身的處罰代價,由處罰時間占用的職業損失成本,就足以讓外賣小哥難以重負。交警部門采取暫扣手冊“記賬”的方式,允許送餐小哥在7天之內自主選擇時間前來接受處罰,這樣的“彈性受罰”,著實能讓送餐小哥們感受到交警執法的“貼心”。
然這樣的執法處罰方式,體現出的執法宗旨,和對社會釋放出的法治理念,卻很值得商榷。交通管理和執法的目的,是為消除由交通違法行為和確保道路安全暢通,無論經濟處罰還是包括站崗、抄寫交規等懲罰,都只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為處罰而執法不是交通執法部門應有的職能屬性,減少甚至消除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才是包括交警在內所有交通執法部門的應有之義。從這個意義上說,對出現交通違法行為的送餐小哥在時間上實行“彈性處罰”,這種以“記賬還賬”的處罰方式,顯然是有些本末倒置。而且法律法規的公平公正,一個最重要的體現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種針對社會特殊職業“彈性處罰”,無形之中打破了人們在交安法面前的平等地位,釋放出并不健康的執法態度和司法理念。沒有法律面前的地位平等,任何所謂的“彈性”乃至“人性化”的執法,最終都是對公平法治的一種消解。
另外,杭州交警部門通過相應考核,給外賣小哥發放這種所謂“專屬駕照”,既便全部免費,卻也增加了外賣小哥的成本與負擔。因為送餐出現交通違法可以“賒賬”,勢必會造成更多“持證”送餐小哥有恃無恐,如此帶有某種暗示的縱容,交通執法的積極意義又體現在哪里?盡管這樣的“專屬駕照”對外賣小哥而言確實“秀色可餐”,不會因為接受處罰而占用送餐和接單時間,還可以“秋后還賬”。然無論時間如何成金錢,生命安全永遠都應擺在首位。因此,外賣從業人員除了恪守交安法規,牢記“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之外,平臺企業乃至訂餐客戶也應該在送餐時間上給予更多的溝融和包容,而交通執法部門真正應該做的是在保障嚴格執法的前提下,如何能夠避免外賣小哥因接受處罰而給職業和收入造成的影響,將執法與服務有機結合,但無論如何都不能讓執法處罰的權力任性,外賣“專屬駕照”雖然對送餐小哥而言的確“秀色可餐”,但這種在交安法面前的“優越感”,既是不尊重法律,也是不尊重生命,從法治角度來看,“秀色”有余卻并不“可餐”。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送餐 外賣 小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