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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常態化與發審趨嚴態勢“雙確立”
新華社北京5月4日電題:IPO常態化與發審趨嚴態勢“雙確立”
新華社記者劉慧
IPO在經歷了2016年的提速后,常態化發行已經成為資本市場慣例。IPO在常態化的同時,發審趨嚴態勢也隨之確立。
今年以來,IPO節奏基本穩定在每周核發10家企業首發申請。與此同時,過會企業在發審環節的否決率逐步上升,證監會對首發企業核準率進一步下降。
公開數據顯示,2016年前三季度,共有162家企業上發審會,10家被否決,否決率6.2%;2016年第四季度,共有107家企業上發審會,8家被否決,否決率7.5%;2017年至今,共有175家企業上發審會,19家被否決,否決率上升至10.9%。
首發企業核準率下降至新低也同樣證明了發審趨嚴的態勢。2016年第四季度,證監會共審結首發企業153家(包括核準、撤回和否決申請三種情形),其中核準申請131家,14家在審企業撤回申請,8家企業被發審委否決,核準率為85.6%;2017年至今,證監會共審結首發企業217家,其中核準申請158家,40家企業在審撤回申請,19家企業被發審委否決,核準率降至72.8%。
證監會主席劉士余曾表示:“我們有信心解決所謂的‘堰塞湖’問題……新股發行不在家數多一點、少一點,關鍵是企業質量。”
業內人士認為,IPO常態化與發審趨嚴態勢的“雙確立”印證了監管部門對于IPO“堰塞湖”的治理思路。IPO數量的升高和核準率的降低同時表明,首發企業沒有出現“蘿卜快了不洗泥”的現象。
為了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在嚴格審核把關的同時,加強IPO現場檢查也成為證監會工作重點之一。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介紹,證監會于2016年第四季度開展了首次IPO企業現場檢查工作。2017年該項工作將繼續開展,督促發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質量,督促中介機構勤勉盡責,防止帶病申報,嚴把資本市場入門關,對IPO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促進資本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檢查中發現的涉嫌違法違規的相關線索會移送證監會稽查部門處理。
對于上市公司質量、業績波動的問題,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在發審過程中監管部門將本著依法合規的基本原則對上市公司進行審核,對于非周期、非正常的業績波動進行關注,在法律和政策框架下嚴把上市公司質量關。下一步,監管部門也將進一步提高發審環節的透明度,及時回應市場關切。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IPO常態化 發審 資本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