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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測數據“花式造假”倒逼監管“措施較真”
日前,環保部發布對28個城市的督查通報,發現一些痼疾。其中,“花式造假”再次闖入視線,部分企業在監控設備和監測數據上動起了手腳,有的偷天換日,有的暗度陳倉,有的企圖蒙混過關。個別企業的造假甚至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豐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二氧化硫在線監測數據甚至為負數。(5月7日《人民日報》)
環境保護的重要意義和作用無需贅言,而環境保護又需要一項項具體措施來落實執行,開展環境監測就是其中極其重要的一項措施,可以及時、準確、全面反映環境質量現狀和發展趨勢,為環境管理、環境規劃和環境科學研究提供重要依據。這就意味著,如果環境監測數據不真實,提供的參考依據就不準確,必將給環境保護的決策、規劃和研究造成不良后果和影響。
正因此,2015年12月,環境保護部就出臺了《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對故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篡改、偽造或者指使篡改、偽造環境監測數據等行為提出了明確的處理辦法和措施,這也為打擊和扼制監測數據造假提供了“尚方寶劍”。
一些企業在環境監測上玩“花式造假”,原因雖然是多方面的,但目的無非兩條,一是想借此節約環境監測運轉的設備、人力等成本,減少各種費用支出,二是通過虛假數據來掩人耳目,逃避上級監管和處罰。這樣的“花式造假”之所以長期存在,一方面是這些企業無視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只考慮自身的經濟利益和效益,忽視了企業理應恪守的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另一方面則反映出了有關主管部門責任不清、作風不實、檢查不勤、把關不牢、監管不嚴和打擊不力等諸多問題,自然給了那些不良企業以可乘之機和僥幸心理。
因此,要杜絕環境監測“花式造假”,必須依靠環境監管的“措施較真”,堅持做到勤檢查、早發現,及時整治、全面糾正。對于那些嚴重違規違法或者屢教不改的企業必須施以重拳,發現一家處罰一家,切不可姑息和縱容。只有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和風險,才會讓企業明是非、知痛癢,才可能避免“花式造假”等現象的再度發生。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數據 花式造假 監測 監管 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