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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福島特措法修訂版獲通過 國家出資去污與基建
中新網5月12日電 據日媒報道,12日,日本參院全體會議憑借執政黨等的多數贊成通過了修訂后的《福島復興再生特別措施法》,使其正式成為法律。
福島奈美惠鎮上一所小學,人去樓空,一片荒涼。
為了讓人們可以在因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被禁止入內的“返家困難區域”內居住,將設置“特定復興再生據點區域”(復興據點),由日本國家出資統一推進放射性物質去污和道路建設等基建工作。
特措法寫明將致力于防止從福島縣疏散到各地的兒童遭受欺凌。日本政府將對學校和教員在盡早發現和心理關懷方面的活動提供支持。在農產品形象受損對策方面,特措法要求在調查銷售低迷實際情況的基礎上,采取必要的應對措施。
在福島,被海嘯摧毀的墓碑和石像如當年災難發生時一樣守候在此。
去污工作迄今一直要求東京電力公司負擔,此后則將通過投入國家經費來加速作業。規定復興據點范圍的計劃由各市町村長負責制定,日本中央政府予以批準。日本政府提出目標,力爭在計劃獲批約5年后解除疏散指示。
特措法還寫明力爭將福島縣沿岸地區打造成核電站反應堆報廢和災害應對機器人的研發基地;并對中小企業也提供支援,以推進福島縣等倡導的“創新海岸構想”。
在有關以國家經費實施去污的國會審議中,對于希望避免因負擔反應堆報廢費用等的東電資金不足導致去污工作滯后的政府意圖,有議員批評“這實際上是在救濟東電”。10日的參院東日本大地震復興特別委員會通過了要求政府繼續耐心解釋以得到國民理解的附帶決議。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日本福島特措法修訂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