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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院長貪污百萬稱是"院長獎金" 買衣服從不看價格
原標題:從“功臣”淪為階下囚 女院長貪污百萬稱是“院長獎金”
院長、會計貪污347萬元
現年49歲的李某某,中共黨員,系霍爾果斯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曾任伊犁州城鄉規劃設計院院長、伊犁州建設局規劃管理服務中心主任、伊寧市規劃局局長、掛職伊寧市副市長。
漂亮干練的李某某何以踏上腐敗之路?講究“技術含量”的她又如何倒在了自己的貪欲面前?
“案發后,說起李某某,同事們都很惋惜,因為她曾是單位的領頭人,業務能力強,把一個效益不好的單位搞得紅紅火火,可是單位效益變好后,李某某卻沒能逃出‘有錢變質’的怪圈,直到受到法律的審判才幡然醒悟。”4月12日,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偵查員告訴記者,李某某這種“專家型貪官”的犯罪案件值得黨員干部們警惕。
李某某家庭條件優越,事業一帆風順。經過個人努力,她考取了國家注冊規劃師資質證書,據她本人描述,當時全疆獲得該資格證書的人寥寥無幾。因此,李某某成為城市規劃領域的專家,走到哪里都受人尊重。因有深厚的業務功底,李某某養成了做事果斷、強勢的性格,工作時,說一不二,是典型的女強人。
2007年,李某某擔任伊犁州城鄉規劃設計院院長。原本打算大展身手的李某某,到了設計院后才發現單位效益差,經費緊張,維持日常運轉都困難。面對這塊難啃的“骨頭”,李某某決定扭轉局勢,打一場漂亮仗。
在隨后的時間里,李某某一門心思抓業務,她親自帶頭跑業務,攬規劃設計項目,頻繁出入各種飯局,為了給單位攬到項目,她拼盡全力,長期在外應酬,身體也累出了病。付出大量時間和精力后,李某某終于得到了回報,單位業績回升,效益一天天好起來,同事們對她都十分佩服。
隨著權力的膨脹,李某某的個人私欲也隨之失控。
起初,伊犁州城鄉規劃設計院2004年至2006年規章制度規定:院長獎金按一線人員獎金的平均數兩倍發放,專用于跑業務,院長基金按營業收入的10%提取。
李某某上任后,為了避嫌和收獲名利,在2007年初取消院長獎金發放和基金制度。
此時,該院會計湯某某提出李某某和自己常要出去跑業務應酬,個人花銷大而且辛苦,能否多發一些錢。李某某也認為自己勞苦功高,于是默許了湯某某的提議,由其全權處理。
2007年4月至2011年6月,李某某利用任伊犁州城鄉規劃設計院院長職務之便,與湯某某通過編造虛假人員及工資表的方式,先后從單位侵吞、騙取公款共計15.6289萬元。其中,李某某以7名編造人員的名義領取8.2205萬元,用于個人日常消費。
嘗到甜頭后,李某某更加相信湯某某,兩人此后放開手腳,以虛假勞務費、測繪費、耗材費等票據提取單位營業收入10%的資金,然后以六四分成,甚至二次分成的方式侵吞公款,把底線原則拋至九霄云外,把黨紀國法忘得一干二凈。
2007年7月,李某某與湯某某以支付饒某測量費10.9054萬元、張某設計費2.5150萬元的名義套取單位資金13.4204萬元。李某某分得8.05萬元,湯某某分得5.3704萬元。
2010年11月,李某某與湯某某分別以支付耗材費、圖紙費、曬圖費等名義套取單位資金19.7750萬元,扣除稅金,李某某分得11.1615萬元,湯某某分得7.6337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7月至2011年9月,李某某利用職務之便,與湯某某采用虛開設計費或打白條等方式 ,先后30次侵吞、騙取公款共計347萬余元,李某某分得171萬余元,用于購買股票、房產等個人消費。
追求“高品質”消費 權錢交易瘋狂受賄
有了權錢后,李某某的事業更進一步,同時兼任伊寧市規劃局局長。隨著手中權力逐漸增大,李某某開始變得獨斷專行,肆意妄為,隨意插手規劃設計測繪等項目,一個人就可以拍板算數,將項目交給對自己行賄的人。
一些工程老板開始給李某某送錢,用金錢開路拉關系。李某某明知這樣的錢不該收,但內心貪念作怪,總抱著僥幸心理,認為推不掉就可以收下。
在金錢的腐蝕下,李某某放松了警惕,養成大手大腳花錢的習慣。她進商場買衣服從不看價格,化妝品都是高端品牌,一個皮包動輒上萬元。
在金錢面前,李某某迷失了自我,為了購買奢侈品、股票和房產,她開始頻繁利用手中的權力斂財。
2009年至2014年間,李某某利用任伊犁州城鄉規劃設計院院長、伊寧市規劃局局長的職務之便,分9次收受測繪公司老板蒲某(另案處理)現金11.5萬元,為其在規劃測繪項目中謀取利益。
2013年底、2014年3月,李某某利用任伊寧市規劃局局長的職務之便,先后收受工程承包商張某(另案處理)現金40萬元、郭某(另案處理)現金20萬元。
除此之外,李某某還通過明顯低于市場價購買房產的方式收受賄賂。
2013年8月,李某某利用任伊寧市規劃局局長的職務之便,以明顯低于市場價的優惠價27.63萬元,從某房產公司購買一套面積為111.43平方米的房屋。2014年8月,該公司幫李某某銷售該房屋得款55.7萬元,其中27.63萬元打入李某某親屬的銀行卡中,28.07萬元打入李某某愛人的銀行卡中。經評估,涉案房屋交易時當地市場價格為38.9萬元,李某某通過上述方式變相受賄11.26萬元。
案發后,李某某向伊犁州紀委、伊犁州檢察院退繳贓款259.84萬元,湯某某退繳贓款125萬元。
2016年11月,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分院作出一審判決,李某某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罰金50萬元;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2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罰金70萬元;沒收李某某退繳贓款259.84萬元。
收到判決后,被告人李某某不服判決提出上訴。2017年2月,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專家型貪官”的犯罪心理
據辦案人員介紹,李某某到案后,卸去身上的光環,才深感后悔。她表示,最對不起父母和真心關心她的人。父母常常提醒她,讓她廉潔,她沒有聽進去。在她春風得意時,下屬曾經提醒過她,但她卻尋找機會對其排擠打壓。
此案的相關辦案人員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李某某是一名典型的“專家型官員”,有很好的仕途背景,業務能力強,有升遷可能。由于權力的過于集中,加之缺乏身邊人的監督,在貪腐過程中,李某某具有一定的反偵查意識,其作案手段十分隱蔽。她將貪污侵吞的公款大多轉入親屬、朋友的銀行卡中,本人不出面操作。而且,李某某認為自己是單位的“功臣”,拿點、收點也可以視為“院長獎金”。
李某某的腐敗之路說明,反腐工作只有進行時沒有終結時。無論官員多么才華橫溢、萬眾矚目,敗在了為官之德上,最終都可能成為階下囚。當官就不要想發財,為官就要認真工作,為百姓謀福利。
編輯:曾珂
關鍵詞:女院長貪污百萬 院長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