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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男醫生不堪母親嚴管為脫離束縛 偷拍護士裙底
原標題:自稱不堪母親嚴管 香港29歲醫生偷拍護士被懲處
中新網5月16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年輕腦外科男醫生家有“極度虎媽”,聲稱被扣起九成薪金,又被阻談戀愛,不堪嚴管下蓄意兩度偷拍護士裙底,務求被吊銷醫生執照,以脫離母親束縛。被告黃智聰早前承認“違反公德行為”罪名,暫委裁判官昨直言他“能醫不自醫”,考慮到他因母親而無法結婚、女友懷孕又被迫墮胎,出現重度抑郁及強迫癥等背景,輕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黃智聰(29歲),被控于去年6月7日及12日,在屯門醫院病房內用手提電話分別攝錄兩名女護士裙底,在場其他醫生發現后報警拘捕。被告早前于屯門裁判法院承認“違反公德行為”罪名,并自揭犯案成因,稱年幼時父母離婚,被告由母親撫養。
扣90%薪金 女友被迫墮胎
被告稱,母親對被告要求苛刻,近乎控制其人生。被告為滿足母親要求,以品學兼優成績考入港大醫學系,畢業后成為腦外科??漆t生。但母親會扣起被告90%薪水,被告的額外加班費用也需交予母親。同時,母親不愿見到被告有戀情出現,被告每一任女友都遭到母親嫌棄挑剔。
被告現時的妻子,曾遭母親批評是護士出身,反對兩人發展。及后被告女友懷孕,母親仍然反對兩人結婚,被告與女友妥協下被迫墮胎。但被告因懼怕母親,一直隱瞞婚事。
被告難耐母親嚴管生活一切,認為一切束縛都因醫生身份而起,遂決定犯案令自己失去社會地位及收入,以脫離母親束縛。辯方求情指精神報告顯示被告因長期受壓下,出現重度抑郁及強迫癥等。被告親自撰寫道歉信向被偷拍的護士道歉。被告將會因本案失去工作,聲譽亦受損。
“能醫不自醫”
裁判官彭亮廷判刑時指,被告有坎坷經歷,同情被告“能醫不自醫”,但偷拍裙底屬嚴重侵犯女性尊嚴及私隱行為,理應判處被告入獄,但考慮被告感化報告正面,重犯可能性低,而被告母親亦因本案知道自己需為事件負上一定責任,愿意改善與被告關系,決定輕判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編輯:曾珂
關鍵詞:醫生不堪母親嚴管 為脫離束縛 偷拍護士裙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