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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代師處罰”學生是“二傳手”式教育
5月12日,一段視頻在網上傳播,內容是,因學生成績拖了班級后退,陜西綏德縣一小學女老師毆打學生。經查,當時情況是,老師上課前讓班級小組長檢查學生作業完成情況,并讓小組長“處罰一下”未完成作業的張某某同學。期間,老師仍在教室批改作業。(5月15日《華商報》)
孩子因為未完成作業而被毆打,大家會想當然認為行兇者是老師,但是經了解,當時老師未動學生一根毫毛,而是指示小組長動手打的人。老師動口不動手,就完成了對不聽話學生的體罰。
我們暫且不說體罰學生是不對的,而是說中小學老師在教育學生的每個細節上,本來就應該“事必躬親”,而不能再額外指派“中間人”執行自己的工作。況且做為“中間人”的小組長也是小學生,他也只是機械執行老師指示,并不能有效傳達老師的理念,對于被小組長“體罰”的學生來說,恐怕也只是挨了一頓打而已,難以有什么正面“收獲”。
類似的例子有很多,比如某些學校甚至有老師明確表示,自己只對排名多少以前的學生負責管理,其他學生則由小組長管理;很多老師明明是給孩子留的作業,卻讓家長忙得不可開交,又是輔導批改,又是簽字,而老師反倒成了“甩手掌柜”,一旦有家長配合稍有不默契,批評家長起來也是毫不留情。
其實這些都是“二傳手”式教育的體現,老師把自己份內的事情進行分類,并選擇不同對象進行轉嫁,看似“齊抓共管”,提高了效率,但“二傳手”們畢竟不是專業教師,水平難免參差不齊,高效率之下,最后事情辦得質量如何,效果恐怕堪憂。
當然,老師之所以選擇“二傳手”,除了自身的惰性之外,自己教學工作量大、學生作業多也是重要原因,分身無術,顧不過來,只能找人替自己干活。所以說,要杜絕“二傳手”式教育,當務之急就是真正減負,只有老師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才能夠“親自”關注每個學生身心健康。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學生 老師 小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