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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進一步完善分級診療制度
近日,省衛計委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補充意見》,在原有分級診療病種基礎上,細化功能定位,增補150個病種為市級醫院分級診療病種,完善雙向轉診制度,降低向上轉診補償標準,提高向下轉診補償標準,通過科學動態評估管理,實現醫療機構合理有效分級分工,最終引導形成科學合理的就醫秩序。
《意見》進一步細化了各級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在原省市級50種疑難危重疾病分級診療病種基礎上,再選取150個病種,確定為市級醫院分級診療病種,由市級醫院提供相應的診療服務,并根據全省近三年的病種費用、發病病例等情況,確定了市級150個分級診療病種的定額補償標準。同時,結合我省各級醫療機構服務能力發展不均衡的實際,對全省分級診療病種實行動態評估管理。各市州成立專家委員會,在6月底前將完成對轄區醫療機構服務能力評估工作,根據評估后確定的病種,組織醫療機構與醫保基金管理部門簽訂新協議,之后按照新協議規定支付醫保基金。同時,通過對口支援、重點專科及薄弱學科建設等措施,不斷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確保基層能夠“接得住、留得住”患者,逐步實現“大病不出縣”的目標。
《意見》明確,各地要嚴格執行雙向轉診制度,分級診療病種原則上不得向上一級醫療機構轉診。同時,為了合理控制醫療費用,加快床位周轉使用率,各地要制訂上級醫療機構將病情允許轉出的病人轉至下級醫療機構繼續治療的管理措施,確保從今年起,全省二、三級醫院向下轉診的人數年增長率達到10%以上。
省衛計委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強分級診療工作的監督考核,大力開展對越級轉診、大劑量違規使用醫保藥品目錄外藥物等行為的監督檢查,減少不合規診療行為的發生。特別是對違規轉診、不及時下轉患者的醫療機構,要減少財政補助資金投入,并降低醫保總額預付比例。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診療 分級 醫療機構 轉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