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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官就不要發財發財就不要當官
話語出處:2015年1月1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同中央黨校縣委書記研修班學員座談時指出,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當官發財兩條道,當官就不要發財,發財就不要當官。要始終嚴格要求自己,把好權力關、金錢關、美色關,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凈凈做事、坦坦蕩蕩為官。要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要求他們守德、守紀、守法。
學習札記:為官發財,理應兩道,這是古往今來的為官做人之道。1924年,孫中山親自批準將這樣一副對聯掛上黃埔軍校的大門上:上聯是“升官發財請往他處”,下聯是“貪生怕死莫入此門”,橫批為“革命者來”。1931年,民族英雄吉鴻昌親筆寫下:“做官即不許發財”,并將這句名言燒在瓷碗上,分送部屬軍官,勉勵大家廉潔奉公。可見,“為官”與“發財”如同魚和熊掌,二者不可兼得,這是前人早已闡明的常識。
早在上世紀80年代末,時任福建省寧德地委書記的習近平同志在柘榮縣調研考察時就提出:“如果覺得當干部不合算,可以辭職去經商搞實業,但千萬不要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還要利用手中權力謀取私利。”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在不同場合告誡黨員干部,“當官就不要發財,發財就不要當官”。當官發財“兩條道”,實際上是給黨員干部立起了一條“戒尺”,劃出了一條“紅線”:想當官就莫求發財,想發財就別來當官,決不能腳踩兩只船。習近平總書記這一諄諄教誨,可謂良藥苦口、語重心長。
由此我們聯想起《秋燈叢話》里的一則故事:有齊女待嫁,東鄰富而丑,西鄰俊而窮,兩人均來求婚。問她中意哪個,齊女害羞,不好意思開口。其父親說,不言語也行,若想嫁西鄰,就袒露左臂,若想嫁東鄰,就袒露右臂。齊女兩臂皆袒,其父惑而不解。齊女說:我想食在東鄰,宿在西鄰。如果把“當官”比作嫁西鄰,“發財”就猶如跟東鄰,二者本不可兼得。可偏偏有些官員卻想好事成雙,要做現代齊女,既想“嫁西鄰”又想“跟東鄰”,做官的風光與發財的實惠一個都不能少,有的甚至把當官作為發財的途徑,利用黨和人民給的權力大搞貪污受賄,大發不義之財,最終結果一定是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一些貪官在被查處后談及貪腐誘因,總不忘剖析心理失衡的癥結。如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稱,“那些老板動輒賺幾千萬甚至上億,而自己并不比他們笨,卻只掙那么可憐的一點點”;再如江蘇省如皋市原副市長單定方說,“我為城市開發建設付出了很多辛苦,一年辛苦下來也只不過拿幾萬元的工資,而那些跟我接觸的開發商卻一個個富了起來”。還有貪官懺悔:看到昔日的同學下海經商、辦公司,成了腰纏萬貫的“大款”,他們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高檔名牌,住的是別墅洋樓,出入有豪車代步,玩樂有美女陪伴,過著神仙般的日子,而我的日子過得緊巴巴的,不平衡感越來越強烈,人生的坐標也開始傾斜。這些人之所以自毀前程、“官”“財”兩失,根本原因就在于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出了問題,既想當官又想發財。
官是官,商是商,兩者所從事的職業不同,所發揮的作用亦不同。正所謂官有官道、商有商道,官商本就是兩條不相交的平行線。道不同不相為謀。共產黨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其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只能用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公仆不是老板,領導工作不能以發財為目的。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了黨員干部必須堅持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應當追求兩袖清風、一身正氣,必須把廉潔自律、為官清廉、不當貪官作為一條不能觸及的紅線、底線。廉貪一念間,榮辱兩重天。作為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一定要牢記“貪如火,不遏則燎原;欲如水,不遏則滔天”的古訓,明確自己的角色定位,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堅持清白做人、干凈做事、坦蕩為官,跨過金錢關、權力關,堅決做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堅決做到不義之財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凈之地不去,努力做一個讓人民群眾交口稱贊的清官,做一個讓親朋好友引以為豪的好官。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為官 發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