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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人身保險產品設計應突出保障功能
新華社北京5月17日電(記者譚謨曉)保監會近日發布《關于規范人身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要求保險公司以保險基本原理為根本,發展保障功能突出,符合損失分擔、風險同質和大數法則的人身保險產品。
通知明確,保險公司開發的定期壽險產品、終身壽險產品,應重點服務于消費者身故風險的保障規劃,并不斷提高此類產品的風險保障水平。支持并鼓勵保險公司在定期壽險產品、終身壽險產品費率厘定時,區分被保險人健康狀況、吸煙狀況等情況進行差異化定價,提高產品的科學定價水平。
通知提出,保險公司開發的長期年金保險產品,應重點服務于消費者長期生存金、長期養老金的積累,并為消費者提供長期持續的生存金、養老金領取服務。保險公司開發的健康保險產品,應重點服務于消費者看病就醫等健康保障規劃,并不斷提高保障的覆蓋面和保障的針對性。
通知要求,兩全保險產品、年金保險產品,首次生存保險金給付應在保單生效滿5年之后,且每年給付或部分領取比例不得超過已交保險費的20%。萬能型保險產品、投資連結型保險產品設計應提供不定期、不定額追加保險費,靈活調整保險金額等功能,保險公司不得以附加險形式設計萬能型保險產品或投資連結型保險產品。
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保險公司違反監管規定開發設計人身保險產品,或通過產品設計刻意規避監管規定的,保監會將采取一定期限內禁止申報新的產品等監管措施,并嚴肅追究公司總經理、總精算師等責任人的責任。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產品 保障 設計 保險 保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