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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派送費集體漲價令人生疑
即便企業有成本上漲壓力,也會先從控制不合理成本著手,而不是動不動就漲價。如果非要漲價,也應該公開成本等信息
業界再傳快遞業派送費將集體上漲。記者獲得消息稱,圓通、申通、中通、韻達、百世匯通、天天快遞從6月1日起,將快遞派送費在原有基礎上上調0.15元/票。記者向上述6家公司求證,得到的回復不一,天天快遞、韻達、百世匯通表示確有其事(5月18日《新京報》)。
快遞派送費該不該上漲或者該上漲多少,這是一種市場選擇。從市場角度看,此次多家快遞企業上調派送費,既是為了應對成本上漲也是為了增加快遞員收入以防止人員流失,這完全可以理解。至于派送費上漲的后果,究竟轉嫁給電商還是轉嫁給消費者還有待觀察。
每天辛苦奔波的快遞員能從這次派送費上漲中獲益多少也不得而知。按說,派送工作由快遞員完成,派送費上漲應該主要用于增加快遞員收入,但快遞企業表示上漲派送費是因為“各項成本都在提高”,即是為了消化各種成本,那么上漲的派送費未必主要給快遞員。
雖然快遞派送費上漲是一種市場行為,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多家快遞企業同一時間漲價,且價格漲幅也是相同的,不免讓人生疑。此次派送費集體上漲是不是密謀協同漲價?或者說,這是不是一種壟斷行為?期待反壟斷部門調查確認。
從常識來說,即便是同一行業企業,由于每家企業情況不同,各種成本是不一樣的,那么漲價幅度應該有差異。但此次上調派送費都在原有基礎上上調0.15元/票。此外,快遞企業之間是競爭關系,此次漲價卻步調一致,若說沒有達成壟斷協議,確實令人難以置信。
我國反壟斷法第十三條規定,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包括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相關企業達成這種協議,未必非要召開會議或者形成紙質協議,比如電話溝通就能達到目的。所以,調查是否違反反壟斷法,取證會有一定難度,但也不是不能拿到證據,關鍵在于調查是否深入。2015年10月12日,廣東5家快遞企業負責人在惠東縣聚餐討論價格上漲事宜,違法證據被廣東省發改委拿到,最后開出65萬元罰單。這說明兩點:一是快遞行業企業有壟斷“前科”;二是即便是暗地里協議壟斷,深入調查也不難發現。
在沒有調查確認之前,我們只能懷疑這種集體漲價涉嫌違法。從維護消費者利益和市場公平的角度來說,亟須反壟斷部門介入調查,一旦確認違法應該依法處罰;如果調查沒有發現違法,也能還其清白,讓其理直氣壯地漲價。媒體報道就是寫給反壟斷部門的“舉報信”。
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是,快遞派送費真的有必要上漲嗎?快遞企業內部管理、內部分配機制是否合理?即便有必要上漲派送費,為何要集體上漲、漲幅一致?為何非要以疑似違法的方式上漲?顯然,這種漲價即便理由十分充分也不太光彩,多少會影響到行業形象。在一個健康的行業,決不會出現這種集體漲價現象,因為企業之間有競爭,行為不可能如此默契;即便企業有成本上漲壓力,也會先從控制不合理成本著手,而不是動不動就漲價。如果非要漲價,也應該公開成本等信息,而不是以“成本上漲”這種模糊說法作為理由。
總之,在電商行業快速發展的推動下,快遞業也獲得高速發展。但從暴露的種種問題來看,快速發展掩蓋了這個行業的不成熟的另一面。希望從行業組織到行業企業,都多一份擔當,盡早讓行業成熟起來。(張海英)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快遞 派送 漲價 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