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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美麗新疆天更藍地更綠水更清
建設生態文明,關系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
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明確指出:新疆的發展要充分考慮生態環境特點,更加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三年來,自治區環境保護工作在中央“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指引下,秉承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緊緊圍繞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強化環保法律法規和制度建設,強化執法和監管力度,強化生態保護建設,各方面工作取得新的進展,美麗新疆天更藍地更綠水更清。
強化頂層設計
生態文明建設抓源頭
日前,環境保護部發布了2017年4月全國74個城市的空氣質量狀況,烏魯木齊市4月空氣質量排名全國第四,居西北5省區省會城市首位,成為歷年同期最好值。
優異成績的取得,除了“老天爺”7場降雨的客觀幫忙外,環保部門不斷加大環境監管力度,強化工業、尾氣、揚塵、供熱等各類污染源治理措施的主觀努力功不可沒,也與多年來環保工作強化頂層設計,從源頭加強環境保護管理密不可分。
2016年4月,自治區黨委、政府印發《關于加強全區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意見》,對生態文明建設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深入推進全區生態文明建設。
我區在2016年6月開始修編《新疆生態功能區劃》,以生態環境變化十年遙感調查和評估為基礎,加快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維護西北生態安全。截至2017年3月底,喀什、和田、克孜勒蘇、巴音郭楞、吐魯番、阿克蘇、塔城、阿勒泰、博爾塔拉等9個地州市完成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戰略規劃環評。全區設立的95個工業園區中(不含兵團),除新成立的7個園區外,已有88個園區完成規劃環評審查。
三年來,我區不斷深化和落實環保領域改革,創新環保管理模式;加強生態全方位保護,提高城鄉環境質量;加強環保技術支撐,促進科學管理決策。
截至目前,全區有國家和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共29個,其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13個,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16個(不含兵團)。已創建國家級生態縣(區)1個、生態鄉鎮35個;創建自治區級生態縣11個、生態鄉鎮162個、生態村1201個。其中,伊犁、塔城和阿勒泰三地聯創國家生態文明示范區。
完善制度建設違法行為嚴打擊
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環境保護法規制度建設。
2017年1月1日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正式施行,進一步強化了生態保護理念,切實加強污染防治,全面強化各項保障措施,為促進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新的遵循。
據了解,黨的十八大以來,自治區環保廳推動出臺關于環境保護方面的法規、規章及重要文件共計102個,這些法規制度的頒布實施,填補了我區環境保護領域許多法律制度空白,初步建成了我區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體系的“四梁八柱”。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煤炭石油天然氣開發環境保護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輻射污染防治辦法》等法規及《自治區實施〈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細則》等重要文件的不斷出臺,為實現我區環境保護法治化、規范化、科學化管理打下了堅實基礎。
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我區嚴格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及4個配套辦法,積極推進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不斷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2013年至2014年,全區共辦理行政處罰案件2308件,罰款金額共計5304.73萬元;2015年至2016年,全區辦理行政處罰案件3002件,處罰金額8072.03萬元。依據新《環境保護法》及4個配套辦法辦理案件291件,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27件,查封扣押案件149件,限產停產案件62件,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38件,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15件;兩年間共行政拘留34人,法院判決5人,執法力度明顯加大。
另外,全區共清理出違法違規建設項目1477個,按照“完善一批、規范一批、淘汰一批”的處置原則,截至目前已完成處置1318個。
改善環境質量“三大戰役”齊打響
根據國家環境監測總站公布結果顯示,4月,烏魯木齊市空氣質量全月30天均為優良,一級優的天數12天,同比增加6天;二級良的天數18天,同比減少5天;輕度污染天數減少1天。其中,首要污染物PM10月均濃度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1%。
為加強污染防治工作,自治區人民政府先后印發了《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自治區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自治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面打響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的“三大戰役”。
強化大氣污染防治方面,扎實推進“烏—昌—石”“奎—獨—烏”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及時指導“奎—獨—烏”區域完成“源解析”工作,出臺《關于加強烏魯木齊、昌吉、石河子、五家渠區域環境同防同治的意見》;出臺《自治區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作方案》,發布《關于重點區域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倒逼企業實施污染防治設施提標改造,減少污染物排放。
深入開展水污染防治方面,初步建立水環境質量綜合分析及預警機制;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管理,推進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及農業農村面源污染防治;2013年以來爭取中央專項資金7.5億元開展烏魯木齊河湖、博斯騰湖、賽里木湖等良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自治區安排2.2億元支持天池、艾力克湖、烏倫古湖、巴里坤湖、臺特瑪湖、艾比湖等開展水環境問題診斷與環境治理。目前,全區河流段面優良率在90%以上,總體為優,好于全國平均水平。
推進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完成全區重金屬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實施情況終期考核。啟動全區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組織編制《自治區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實施方案》。大力推動實施污染場地調查評估和治理修復,推進廢鉛酸蓄電池污染防治,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油氣田勘探開采廢棄物污染防治工作,不斷推進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重點企業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工作,重金屬檢測、監管能力得到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大幅提高,全區未發生涉重金屬公共衛生突發事件。
保護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建設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新疆,我們一直在行動。(記者王亞蕓報道)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新疆 生態 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