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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網評:廣場舞跳入籃球場不能僅靠美德解決
日前,備受網友關注、引發輿論熱議的河南洛陽王城公園籃球場廣場舞大爺大媽和籃球青年爭場地事件,在相關部門協調下,已有了解決方案:籃球場歸小伙們打球,大爺大媽們另找地方跳舞。
就此事而言,實質上暴露了兩個問題,一是爭議權利是否與美德相容,二是拷問城市公共管理的智慧。
當前,跨越城鄉邊界與區域界限的廣場舞,已經成為一種不可阻擋的潮流。不論是滿足中老年人健身、鍛煉的需求,還是為中老年人提供社會互動、社會融入的渠道,抑或為他們找到獲得自我認同、社會認同乃至價值實現的渠道,廣場舞的興起,根源于它滿足了老百姓多元化、個性化的精神文化訴求。
在利益主體多元化、價值觀念多樣化的今天,廣場舞“搶地盤大戰”層出不窮、愈演愈烈。究其原因,公共空間具有開放、共享的基本屬性,很容易遭遇“公地的悲劇”,被過度開發和利用。籃球場作為一個公共空間,在沒有年輕人打球的時候廣場舞大爺大媽也可以使用。但是,當年輕人要使用籃球場的時候,這些廣場舞大爺大媽就理應退讓。畢竟,籃球場作為一個公共空間,也要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將籃球場異化為廣場,顯然沒有做到物盡其用,沒有發揮籃球場應有的使用價值。
廣場舞“搶地盤大戰”也好,公交車上、地鐵上強迫年輕人讓座也罷,在本質上都是一種規則意識缺失下的“道德捆綁”——模糊道德與法律的邊界,濫用道德這一“弱者的武器”。那種“我弱我有理”看似頗具說服力,實際上卻經不起法理推敲。盡管他們可以為失范行為找到各種各樣的理由哪怕是自欺欺人的借口,也不能忽略其本質上就是一種“鳩占鵲巢”。
在身份社會逐漸向專業社會過渡的當下,一個人要贏得社會認同,越來越少地取決于他的身份標簽,越來越多地依靠他的角色扮演。和年輕人爭搶籃球場并且動手打人的廣場舞大爺大媽,說到底就是缺乏規則意識和法制觀念的產物——年輕人愿意讓渡權利是一種美德,卻依然擁有“不讓”的權利。動輒揮舞著“道德大棒”去進行利益博弈,難免會適得其反。說到底,鼓勵和促進美德應該在權利的體系中進行,權利并不簡單地等同于義務,權利之內的相讓才是美德。否則,強行讓渡則會導致美德綁架。
現代化進程的滾滾車輪,帶來了物質生活的漸次豐盈以及人口結構的老齡化。在“老有所養”得到基本保障的基礎上,“老有所樂”便成為一種普遍的利益訴求。城市公共空間的相對匱乏以及社會管理方式的陳舊與落后,讓找不到足夠活動場地的廣場舞大爺大媽們身不由己地參與到五花八門的“搶地盤大戰”之中。讀懂他們的愛與痛,既要看到他們的規則缺失,也要打撈他們“沉沒的聲音”。只有將廣場舞納入制度設計和公共服務的治理軌道,“搶地盤之戰”才會越來越少。(中國青年網特約評論員 楊朝清)
編輯:梁霄
關鍵詞:中青網評 廣場舞 籃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