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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監總局通告12批次黃芪不合格
新華社北京6月5日電(記者陳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日前發布通告稱,標示為徐州彭祖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等12家企業生產的12批次中藥飲片黃芪不合格。相關產品已被相關省級食藥監管部門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相關企業已被要求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產品,并進行整改。
通告指出,標示為徐州彭祖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安徽惠隆中藥飲片有限公司、青島天成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河南聚仁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廣東恒祥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廣西貴港市神農藥業有限公司等企業生產的12批次黃芪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性狀。
食藥監總局要求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據相關規定,對生產銷售不合格藥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3個月內公開對生產銷售不合格藥品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處理結果。
通告指出,在立案調查工作中,企業對產品真實性有異議的,可以向所在地省級食藥監局提出,由當地省級食藥監局對企業生產銷售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將情況通報被抽樣單位所在地省級食藥監局。被抽樣單位所在地省級食藥監局接到對不合格產品真實性異議的通報后,要立即立案調查,追溯產品來源。如確屬標示生產企業生產的,由相關省級食藥監局對生產企業從重處罰。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食藥監 黃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