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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發布港澳臺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報考辦法
新華社北京6月6日電(記者白陽)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將于6月15日至7月4日進行。司法部6日發布公告,明確港澳臺考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報考辦法。
公告指出,這三地居民應在規定期間內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按照要求及流程填報本人信息。在選擇證件類別時,港澳居民選擇“香港或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選擇“臺灣居民”。
根據公告,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須填報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特別行政區護照或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相關信息。香港、澳門非永久性居民須填報香港、澳門居民身份證和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相關信息。報名人員不能填報特別行政區護照或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相關信息的,可在報名期限內,向香港或澳門考試承辦機構提交由特別行政區身份證明機關出具的未放棄中國國籍的相關證明。
符合報名條件的臺灣居民須填報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證)和臺灣居民身份證相關信息。沒有辦理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應當填報臺灣居民身份證和戶籍謄本或者戶口名簿相關信息,并作出相關承諾。
居住在臺灣島內或國外的臺灣居民網上報名時,可以選擇在福建省廈門市或廣東省深圳市報名考試。不能自行完成網上報名、交費、遞交有關證明材料、學歷學位認證等事項的,可以聯系廈門市司法局或深圳市司法局報名處協助辦理,還可以通過受委托的臺灣島內社團法人機構協助辦理。
在學歷學位認證方面,持內地高校畢業證書報名人員,須填報畢業證書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人員,須填報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相關信息。已完成學業但因學制原因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報名人員,可以憑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書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申請學歷學位認證。
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可于9月1日至15日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編輯:秦云
關鍵詞:港澳臺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報考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