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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監局:蘭亭防曬露等12批次防曬類化妝品不合格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8日發布通告稱,標示為廣州澳希亞實業有限公司、深圳市蘭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業代理(生產)的12批次防曬類化妝品不合格,其中多款被抽檢產品涉嫌假冒。
通告指出,標示為廣州澳希亞實業有限公司代理的赫拉水透親膚防曬液(進口國澳大利亞)、標示為深圳市蘭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蘭亭防曬露等12批次產品不合格。
根據通告,經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到生產企業現場核查,發現標示為廣州市巧美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溫碧泉透清瑩防曬乳、標示為廣州市卡妮爾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卡妮爾美白防曬霜、標示為廣州市合盛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黛·蒂安娜丹芝防曬露為涉嫌假冒產品。
其余不合格產品的具體信息已在食藥監總局網站上公布。
食藥監總局強調,上述不合格產品的代理(生產)企業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的規定。
食藥監總局要求所有化妝品經營企業對上述產品一律停止銷售;相關省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實后依法督促相關代理(生產)企業對已上市銷售相關產品及時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調查,依法嚴肅處理,并及時公開相關信息。對僅標識不符合規定的產品,責令相關代理(生產)企業限期改正后可繼續上市銷售;對涉嫌假冒的產品,要深查深究相關經營企業的進貨渠道,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化妝品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防曬 化妝品 生產 產品 藥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