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人物·生活>集·言論集·言論
肖永平:國際法治使人類邁向命運共同體
作者: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所長、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肖永平
中國提出的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為促進人類社會共同發展提供了新的視角和思路。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堅持對話協商、共建共享、合作共贏、交流互鑒、綠色低碳,以建設一個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榮、開放包容、清潔美麗的世界為目標,符合各國求和平、謀發展、促合作、要進步的真誠愿望和共同追求。實現這樣的美好追求,離不開國際法治建設。習近平主席指出,要共同推動國際關系法治化,推動各方在國際關系中遵守國際法和公認的國際關系基本原則,用統一適用的規則來明是非、促和平、謀發展。
國際法治是形成利益共同體的可靠保障。國際法通過構建具體規則,引導國際行為主體的行為規范化,發展正常的國家間關系,從而推動國際社會共同發展的理念成為現實。國際法可以使不同國家從利益沖突走向利益協調,把國家之間的關系從弱肉強食帶向求同存異、合作共贏。在經濟全球化時代,原來國家間為了自身利益而實行的互惠主義延伸到為了人類共同利益的整個國際社會領域,國家利益與人類利益、全球利益更加緊密地聯系在一起。許多原來屬于局部合作的國際法規則向共同體國際法規則過渡,為滿足國際社會的共同利益、共同價值和共同行動需要而形成的國際法律制度成為當代國際法體系的新生力量。
國際法治是落實共同體責任的有效依據。在國際事務的全球治理中,所有國際行為主體都應承擔一定的責任。實踐中,不同國家的資源和能力不同,承擔責任的大小有差異。責任總是與權利相對應的,享有權利就必須承擔責任,這是人類社會構建責任共同體的基礎。在目前的國際責任共同體中,一些大國享有比其他國家更大的話語權,在涉及國際和平與安全的重大問題上理應發揮更大作用。隨著國際組織、跨國公司等非國家行為主體重要性的增強,國際體系中的權利分配范圍出現擴大趨勢,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能夠控制整個國際社會。因此,應由國際組織建立有效的組織機構和監控體系,承擔與其宗旨和目的相適應的責任,維護以普遍原則為基礎的國際機制,促進公平正義國際秩序的形成。
國際法治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可行方式。盡管國際法不能像國內法那樣依靠國家強制力來保障其實施,但它與權力、利益、觀念、倫理、道德、文化等因素一起,約束著國際行為主體的行為。國際法治把那些對某個或某些問題感興趣并有合作意愿的國家及其他國際行為主體聯系在一起,幫助它們開展合作;為國際行為主體提供必須遵循的規范和標準;在出現違法行為時,還能提供識別機制和懲罰規則。歷史經驗告訴我們:對于全球公共事務的管理,某個國家的單打獨斗無法適應經濟全球化時代的要求,不利于實現人類的整體利益;以霸權國家為核心的治理模式必然導致權責失衡,難免造成國際社會的不公平;全球、區域、國家多層次的治理模式,初步適應經濟全球化時代治理主體、權力和方式的轉變。當前,需要進一步加強國際法治建設,以制度維護國際安全,以規范促進國際公正,以共識促進國際發展。
國際法治的作用還表現在對法律文化和法治理念的塑造上。事實上,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需要各個國家逐步形成共同追求的價值、共同享有的理念和共同依賴的制度。國際法治能夠將國際社會的共同追求和共享理念具體化穩定化,為形成共同價值提供支持,構建各國賴以依存的制度體系。國際法治建設通過構建各種國際行為規則,引導國際行為規范化,使不同文化之間得以順暢交流,促進共同追求變成現實。在國際關系中,國家間解決爭議的方式從武力轉變為外交,進而轉變為法治,體現的是一種文明進步。國際法治有助于擴大各國共同利益的交集、落實國際行為主體的共同責任,因而成為促進人類邁向命運共同體的重要力量。
編輯:位林惠
關鍵詞:國際 法治 命運 共同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