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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七個轉變看提案工作發展趨勢
提案是政協履職的重要方式之一。近年來,各級政協組織高度重視提案工作,努力探索形式、不斷健全制度和程序,提案辦理工作實現了從重數量向求質量、從隨意性向制度化規范化、從文來文往向協商辦理等轉變,努力實現政協提案效益的最大化。
從重數量向重質量轉變。提案要注重質量、不比數量———這是近幾年提案工作的一個最顯著的變化。質量是提案的生命,好比大廈之根基,根基牢了,交辦、督辦、協商、反饋等都不是問題。提案提得準不準,好不好,切不切實事關提案工作全局。提案內容質量不高會帶來很多弊病:耗費人力物力財力,承辦單位難以辦理,造成重答復輕落實;提案質量問題導致立案率不高挫傷委員履職積極性,而且降低政協組織和委員的影響力。所以做實提案選題、調研、撰寫、討論修改、審查立案等環節,不斷提高提案質量,是提案工作永恒的主題。
從隨意性向制度化規范化轉變。不斷加強提案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是提案工作的發展趨勢。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意見》,各級政協在實踐過程中也制定和完善了諸多制度、實施細則、工作規則等。但提案工作涉及面廣、程序性強、要求高,是個復雜的系統工程,仍然需要進一步制度化。從提案的征集、審查、辦理、答復、督辦等工作環節,到提案的審查立案標準、重點提案的產生、優秀提案和先進承辦單位的評選表彰等,都需要建章建制、不斷完善,保證提案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避免隨意性。
從文來文往向協商辦理轉變。提案工作是政協帶有全局性、基礎性的一項工作,是人民政協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的重要形式。隨著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推進,提案辦理更加突出協商辦理的特點和要義。近兩年,各地紛紛出臺提案辦理協商辦法,把協商作為提案辦理工作的必要環節,加強辦理前的聯系、辦理中的溝通、辦理后的反饋。應進一步突出政協工作性質和特點,充分發揮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的作用,加強溝通協商,增進相互理解,凝聚思想共識,研究對策策略,推動辦理工作更加深入有效。
從等結果向重過程轉變。按照相關文件要求,提案承辦單位要在收到政協全體會議期間的提案5個月內,收到政協全體會議閉會期間的提案3個月內,對提案作出書面答復。過去一般是在提案交辦三五個月辦理基本完成后,政府、政協相關部門才組織提案人等進行提案督辦,但那時大部分提案辦理“木已成舟”?,F在很多地方提案一經交辦,就擬訂辦理協商計劃,從參與各承辦單位承辦計劃方案開始,加強與各承辦單位的聯絡、協商、溝通。承辦單位在辦理過程中也積極主動與提案者加強聯絡,通過電話聯系、座談調研、登門走訪等方式,聽取提案者的意見和建議,增強辦理工作活力和理解共識,有效保證提案辦理的效益最大化。
從重答復向重落實轉變。重答復輕落實是當前提案辦理工作中委員反映較多的問題。究其原因,有少數承辦單位缺乏與提案者溝通,或避重就輕或以工作情況介紹代替針對性答復的原因;也有提案內容針對性不強、建議不具體、質量不高,難以辦理和明確答復的原因。針對這一問題,一方面要狠抓提案質量,一方面要做實提案辦理協商,同時要加大跟蹤宣傳,典型引路,報道承辦單位提案辦理的成效,建立優秀承辦單位評選表彰制度,鼓勵各承辦單位在“實”字上下功夫,通過提案辦理解決實際問題。對于言之有理、言之有據的提案,要答復好落實好;對于列入計劃擬采納的提案,要建立健全工作臺賬,注重通過辦理回訪、二次督辦等方式持續跟蹤,努力把每件提案辦好辦實辦到位。
從封閉運作向公開透明轉變。提升信息化水平,推進提案辦理公開,是提案辦理工作發展的趨勢,也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需要。不少地方都建立了提案信息管理系統,通過網上系統提交、交辦提案,承辦單位對提案的辦理情況進行即時更新公布;提案者隨時查詢跟蹤了解提案辦理進程,及時向承辦方反饋對辦理工作的意見建議。提、辦雙方隨時互動交流,改變了過去封閉運作模式,增強了即時互動、透明公開,有利于提案者知情明政,提高提案質量,也有利于承辦方及時掌握情況,提高辦理工作效率。
從集中提案向常態化提案轉變。當前,政協提案仍然以全會期間提交的提案為主。全會集中提交,大量提案集中審查、立案、交辦、承辦,時間緊、任務重,造成提案質量難以保證,也使一些時效性強的提案錯過辦理最佳時機。不少地方在提倡和實踐提案常態化,政協提案隨時提、隨時審、隨時立、隨時交辦,有利于提案質量提高和承辦工作常態化,對提升提案工作整體質量必將產生積極作用。
(作者單位:湖北省黃石市政協提案委員會)
編輯:付鵬
關鍵詞:黃石市政協 提案 政協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