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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監總局通告5批次藥品不合格 含滴眼液等常用藥
新華社北京6月16日電(記者陳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日前發布通告稱,標示為黑龍江天龍藥業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生產的鹽酸洛美沙星滴眼液等5批次藥品不合格。相關企業已被要求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產品,并進行整改。
根據通告,不合格產品的標示生產企業、藥品品名和生產批號為:黑龍江迪龍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20160202、220160115的注射用鹿瓜多肽,哈爾濱華雨制藥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50703的骨折挫傷膠囊,李時珍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412001的舒胸片,黑龍江天龍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51101的鹽酸洛美沙星滴眼液。不合格項目包括性狀、含量測定、過敏試驗、微生物限度、重量差異、可見異物等。
食藥監總局要求生產企業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據相關規定,對生產銷售不合格藥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三個月內公開對生產銷售不合格藥品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處理結果。(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食藥監總局 藥品不合格 滴眼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