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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排行榜應成治水“動力榜”
把水質定量評價的數據公開,一方面是順應社會對水環境保護的期待,滿足公眾知情權,引導公眾理性監督;另一方面,則是倒逼地方政府尤其是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水環境治理與保護的責任。
習慣了每月看看自己所在城市或者家鄉空氣質量排名的朋友,今后可能會多一份關注和“牽掛”——據6月19日《人民日報》報道,環保部日前正式印發實施《城市地表水環境質量排名技術規定(試行)》,這意味著水環境質量排行榜不久之后將與公眾見面。
環保部此番建立覆蓋全國338個地級城市的水環境質量排名榜,把水質定量評價的數據公開,一方面是順應社會對水環境保護的期待,滿足公眾知情權,引導公眾理性監督;另一方面,則是倒逼地方政府尤其是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水環境治理與保護的責任。水質好壞的橫向對比,以及轄區內河流、水庫、湖泊治理與保護的縱向對比,都會給責任落實施加更多壓力。
建立水質排行榜是撬動水環境保護的杠桿。不過,要讓杠桿真正發揮作用,先要保證其“含金量”。其一,水質監測數據必須真實。環保領域監測數據造假由來已久,花大力氣、投入不菲的成本,遠不如干擾監測、修改數據來得立竿見影和“簡單高效”。建立水質排行榜,監測的科學、獨立和防干擾機制,應當走在前面,通過防范虛假水質數據進入排行榜,逐步確立起榜單的權威與公信。
其二,水質監測須全面翔實。城市水環境因地域分布呈現較大的差異,特別是河流、湖泊、水庫資源較為豐富的城市,水環境監測斷面選擇不合理,或者在總體水資源分布中占比較低,并不必然代表地方水環境污染治理與保護的真實水平,亮眼排名與漂亮數據也可能是選擇性保護的結果。目前,環保部共設置了1940個國控地表水排名斷面,平均到338個城市每個城市約6個斷面,而全國有2800多個縣級區劃。盡管這些國控監測斷面集中了有代表性的大、中河流,但相對整體的水環境治理與保護來說,可能還有欠缺,因此在財力增加、能力逐步成熟的情況下,還應考慮進一步擴大水環境監測斷面的布點范圍,使得水質排行榜符合更廣泛公眾的感受。
其三,問責追究須跟上。水質排行榜歸根到底是水環境治理與保護的評價機制, 不是為了排名而排名,而要切實發揮作用,見到效果。因此,水質排行榜應與環境保護納入政績考核的制度安排結合起來,將排名的結果作為考核的依據之一。比如,具體斷面水污染長期得不到治理、優良斷面水質持續惡化等,應予追責??傊顾|排行榜成為水環境治理與保護持續向好的“動力榜”。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水質 排行榜 治理 保護 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