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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審議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修訂草案
新華社北京6月23日電(記者董峻)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23日分組審議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修訂草案。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普遍認為該草案進一步擴大了法律調整的范圍,內容充實,針對性強,總的來說制定得較好。
梁勝利委員說,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從2007年頒布實施已經十年,農民合作社隨著時代的變化出現了新問題、新主體、新業態、新組織形式。十年前專業合作社所規范的行為和內容出現一些不到位、甚至缺失的狀況。為了保障農民的權益,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有序發展,修改這部法是完全必要、非常及時的。
杜黎明委員認為,本次修法對法律使用范圍、成員資格和構成、農村土地經營權作價出資、聯合社、內部信用合作等問題進行了規范。總的來看,修訂思路明確,修訂幅度適中,修訂內容以問題為導向,著力解決實際問題,是一份質量較高的草案文本。
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還紛紛提出了建議。
車光鐵委員建議,在進一步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指導、扶持和服務的同時,有效推進精細化管理監督,并適當引入退出機制,定期開展檢查評估工作,對虛假運營、經營不善、管理混亂、作用缺失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有序進行規范整頓和清理注銷,不斷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由數量型向質量型轉變。
全國人大代表沈綠葉建議放寬對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組織成為合作社成員的限制。在維持合作社立法意旨不變、合作社終極目標不變的前提下,對與農業生產、服務等任一環節有業務關系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組織都應持歡迎態度。(完)
編輯:秦云
關鍵詞:全國人大常委會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修訂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