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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項規定”四年多,中央“三公”經費降了嗎?
新華社記者郁瓊源、韓潔
距離2012年底中央“八項規定”提出四年多,備受社會關注的“三公”經費降了嗎?數據最具說服力。
23日公布的上年中央財政決算數據顯示,2016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合計48.25億元,比預算數減少14.85億元,也低于上年53.73億元的決算數。
受國務院委托,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23日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作2016年中央決算的報告。審計署審計長胡澤君也報告了201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兩份報告都對“三公”經費支出情況作出明確的說明。
“三公”經費是觀察政府是否“亂花錢”的窗口。記者從財政部了解到,從2012年到2016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分別為74.25億元、70.15億元、58.8億元、53.73億元和48.25億元。數據的逐年下降,表明中央層面兌現了“三公”經費預算總規模只減不增的承諾。
財政部測算,2016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比2012年累計減少26億元,累計降幅達35.0%,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分別累計下降6.5%、36.4%和70.3%。
“‘三公’數據的變化表明,四年多來‘八項規定’已經落地生根,并在政府層面產生深刻變化,公款出國、私用公車少了,尤其公款吃喝之風得以狠剎。”全國政協委員、經濟學家張連起說。
決算報告顯示,2016年,中央本級因公出國(境)經費18.19億元,比預算數減少2.08億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5.87億元,減少8.54億元;公務接待費4.19億元,減少4.23億元。
張少春解釋,經費減少主要是有關部門嚴格執行“三公”經費只減不增要求,大力壓縮“三公”經費支出,以及部分因公出國(境)、外事接待等任務當年未能實施。
近年來,隨著預算改革不斷深化,中央財政預決算公開力度逐年加大,倒逼政府部門嚴肅財經紀律,嚴控“三公”經費。為更好監督“三公”經費支出,審計部門也加大審查力度。
胡澤君在審計工作報告指出,此次共審計73個部門及其332家所屬單位,含61個中央部門、10家人民團體和中國郵政集團公司、中國對外文化集團公司,抽查財政撥款預算2517.61億元,占其財政撥款預算的42%。
審計結果表明,這些部門2016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預算管理的規范化程度和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明顯提高,“三公”經費和會議費持續壓減,公務接待、因公出國(境)費用管理基本規范,但個別部門和一些所屬單位預算管理還不嚴格、部分事項處理還不夠規范。
胡澤君說,審計發現個別部門公務用車、會議管理和辦公用房清理等工作還不夠到位。
——公務用車方面,沈陽鐵路監督管理局等38家所屬單位未按期完成公車改革,海南省國稅局等16家單位無償占用或超編超標配置公務用車69輛、超預算列支運行費114.51萬元。
——會議管理方面,未編制年度會議計劃或計劃外召開會議1033個,其中國家中醫藥局等8個部門262個,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等10家所屬單位771個;在非定點飯店召開會議37個,其中銀監會7個,環境保護部5個所屬單位14個;轉嫁或超標準列支會議費481.77萬元,其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123.62萬元、住房城鄉建設部信息中心74.83萬元。
——辦公用房方面,有3個單位存在未經批準新建或改擴建辦公樓、辦公用房超標等問題。
審計發現的問題,亟須預算管理改革進一步細化和深入。張少春表示,將通過改進預算編制、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加大預決算公開力度、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等舉措,從源頭強化財政管理,并嚴厲查處截留挪用、貪污侵占財政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完)
編輯:秦云
關鍵詞:八項規定 四年 三公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