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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徐玉玉案后再無類似悲劇
昨天,備受社會關注的“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在山東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說到這個案子,就不得不重提去年暑假的那起悲劇——2016年8月,剛接到大學錄取通知書的臨沂高三畢業生徐玉玉接到詐騙電話,被告人陳文輝等人以發放助學金的名義,騙走了徐玉玉全部學費9900元,徐玉玉在報警回家的路上猝死。
客觀來說,一起金額不到一萬元的詐騙,造成當事人的猝死,有其偶然性。但是,這起悲劇確實把電信詐騙之害,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處。義憤之下,對詐騙者的痛恨自不待言。
情緒歸情緒,當這個事件進入司法途徑,無論它曾經受到什么樣的關注,它仍然只是一樁詐騙案。借助于案件的公開審理,徐玉玉案用法律的語言向所有關注此案的人,呈現了事件的來龍去脈,也讓我們看到利令智昏者的曾經瘋狂,以及辯控雙方的理性交鋒。
此案在昨天并未做出宣判,我們堅定地相信,作惡者終歸會領受應有的懲罰。事實上,站在被告席上的犯罪嫌疑人在最后的陳述中,均表示了認罪悔罪,這些也算是能告慰徐玉玉的在天之靈了。
當然,與告慰亡靈、對罪有應得的拍手稱快相比,關注此案的更大價值在于,如何防止此類悲劇的重演。在此起彼伏的電信詐騙案后,我們首先看到了司法建設的跟進。今年的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最大亮點在于對刑法打擊該類犯罪的抽象化法條進行了具體化——明確和細化了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和法律適用標準,為司法精準打擊提供了法律基礎。于今年6月1日正式開始施行的《網絡安全法》,同樣為保護個人信心提供了司法兜底支撐。
不得不正視的是,司法建設的跟進,并不意味著從此“天下無騙”。電信詐騙依然在以各種形式上演,令人唏噓不已的是,就在近日,重慶市一高考考生的家長接到了類似發放助學金的詐騙電話,幸好被銀行工作人員及時發現,阻斷了詐騙的發生。
正如我們永遠叫不醒裝睡的人,我們同樣阻止不了心術不正者的“利令智昏”,這是否意味著“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悲劇就無法避免了呢?我們或許無法苛責沒有悲劇重演,但是,當一樁公共事件延伸到公共治理的語境中,我們或可以苛求治理層面的積極發力。比如如何增加法律的震懾力,比如如何提升網絡空間的公共安全,比如電信供應商如何規制非法用途等等。我們相信,如果法律有足夠的震懾力,網絡空間有足夠的安全,是可以讓那些心術不正者“不敢、不能、不想”胡來的。
愿徐玉玉案后再無類似的悲劇,在現代文明進程中,我們愿用時間和耐心等待愿景的實現。而在當下,高考剛過,類似徐玉玉式詐騙估計又要蠢蠢欲動了,此案最現實的提醒在于,請各位考生和家長務必謹慎小心,當然,蠢蠢欲動之時,正是重拳治理之機。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徐玉 玉玉 悲劇 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