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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監督,夯實制度體系——新的偉大工程之制度建設篇
新華社北京6月29日電題:強化監督,夯實制度體系——新的偉大工程之制度建設篇
新華社記者羅爭光
日前,中共中央印發《關于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到建黨100周年時,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高效的黨內法規制度實施體系、有力的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保障體系。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從嚴必依法度。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圍繞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的重大決策部署,大力推進黨的制度建設,統籌謀劃、不斷創新,一張從嚴管黨治黨的制度網絡越織越密。
統籌謀劃、扎實推進——黨的法規制度體系不斷完善
完善以“1+4”為基本框架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即在黨章之下分為黨的組織法規制度、黨的領導法規制度、黨的自身建設法規制度、黨的監督保障法規制度4大板塊。
《關于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意見》對加強新形勢下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提出明確要求、作出統籌部署。
治國有常,治黨重綱。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不斷加大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力度,出臺或修訂近80部黨內法規,超過現有黨內法規的40%。
立柱架梁,重大制度建設成果不斷推出——
2016年10月,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開啟了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征程。
“這是著眼于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相結合的一個重大制度創新。”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說。
2017年3月1日起,《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正式施行。一年多以前,《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于2015年12月25日起施行。兩部條例,一部是建立70多年的黨組制度首次立規,一部是實施近20年的地方黨委工作條例首次修訂。
選賢任能,黨的組織建設明晰導向——
凈化政治生態,重在選人用人。
2015年7月,中央印發《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2016年,江西南昌有6名縣級干部因考核成績不佳調整了工作崗位。
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動了真格。截至2016年底,全國已依規調整縣處級以上干部1.7萬多人,其中中管干部94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成為鮮明導向。
為推動形成良好的用人導向和制度環境,中央近年來修訂《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印發《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修訂印發《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守則》……逐步形成了從嚴治吏、嚴格干部選拔任用的完整環節。
直面問題,制度建設網絡越織越密——
2013年2月初,習近平總書記對“舌尖上的浪費”“樓堂館所的豪華”等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堅決整治。9個月后,《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印發施行,成為從源頭上狠剎奢侈浪費之風的綜合性、基礎性黨內法規。
以此為引領,從預算管理、公務接待、公務用車到因公臨時出國、領導干部待遇等,一系列制度框架織起了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制度之籠。
大膽探索、與時俱進——管黨治黨體制機制不斷創新
今年3月17日,浙江杭州上城區監委將一份《立案審批表》送到區委書記的案頭。審批表上的涉案人員余某并非黨員且級別較低,但這卻是浙江省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啟動以來的第一例監察留置措施。
2016年11月,中辦印發《關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從體制機制、制度建設上先行先試、探索實踐,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為在全國推開積累經驗。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相關決定,為這一重大改革提供了法治保障。
據浙江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改革后,浙江省紀委、監委共設13個紀檢監察室,執紀監督部門負責對省直單位和11個市的日常監督;執紀審查部門負責對違紀違法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沒有固定聯系地區和單位,實行一事一交辦、一案一受理。
與監察體制改革相似,巡視工作探索同樣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大膽探索、填補空白的重大制度創新舉措。
2015年8月,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頒布實施。
從首輪巡視探索“三個不固定”到第三輪巡視首次探索開展專項巡視,從第六輪巡視開始探索分類專項巡視到第九輪巡視首次開展“回頭看”、殺出“回馬槍”……巡視“劍法”年年創新,發揮了強有力的震懾作用。
據不完全統計,中央紀委立案審查的中管干部中,50%以上是根據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查處的。
截至2017年4月底,根據巡視移交問題線索,各地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廳局級干部1225人,縣處級干部8684人。
2017年5月,中央政治局審議《關于修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的決定》,對中央和國家機關巡視工作、市縣巡察工作、一屆任期內巡視全覆蓋等作出明確規定,為依紀依規開展巡視、推動巡視工作向縱深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以上率下、落地生根——全面從嚴治黨成效充分彰顯
善治貴有良法,良法貴在執行。
《關于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意見》明確要求,要提高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要堅持以上率下,從各級領導機關和黨員領導干部做起,以身作則、嚴格要求,帶頭尊規學規守規用規。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一手抓法規制度完善,一手抓有效落實,多措并舉讓鐵規發力。
以上率下,黨內法規制度成為黨員干部的“必修課”——
2016年4月,“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工作座談會召開,從中央到地方,全體中共黨員把黨章黨規作為重要學習內容。一年來,所有的黨支部普遍開展專題學習討論4次以上,黨小組普遍做到1至2個月進行1次集中學習。
2017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對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是推進思想建黨、組織建黨、制度治黨的有力抓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基礎性工程,要堅持不懈抓下去。
及時解讀,推動制度精神精準執行——
既要立法,也要講法。2015年7月,中央印發第一部關于黨內法規解釋的規定,對黨內法規解釋工作進行全面規范,促進黨內法規統一正確實施。
同時,中央堅持黨內法規能公開盡量公開,同時加大宣傳解讀力度。《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頒布后,中央辦公廳在17個省區市和中央單位培訓2萬余人;《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修訂出臺后,中組部連續舉辦12期培訓班,赴各地開展條例輔導近200場次。
強化督察,黨的建設制度改革落地生根——
隨著黨的制度建設不斷深入,督察落實的舉措也持續跟進。
2015年,中央對《關于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和《關于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意見》兩個文件落實情況進行重點督察,從加強對“一把手”用人權的監督、嚴把干部廉政關等5個方面提出改進措施。2016年,中央又對《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關于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等文件落實情況開展了督察。
督察工作牢牢牽住問責的“牛鼻子”,嚴肅查處違反和破壞黨內法規制度的行為,制度管黨治黨的效用越來越顯著。
功成非一朝一夕。隨著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縱深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也將積跬步以至千里,層層深入、扎實推進,為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增強抵御風險和拒腐防變能力提供堅強法規制度保證。(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制度體系 新的偉大工程 制度建設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