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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掉12%法官 最高法員額制改革嚴把遴選入口關
中新網北京7月4日電 題:砍掉12%法官 最高法員額制改革嚴把遴選入口關
記者 馬學玲
“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首批367名員額法官舉行向憲法宣誓儀式。
這367人,是從最高法院417名報名參加遴選的法官中脫穎而出的,差額率達到12%。事實上,最高法現有法官達到642人。
從全體642名法官,到報名參加遴選的417人,再到提請審議的387人,直至今日最終入額的367人,在今次改革中,最高法法官遴選委員會嚴把入口關,備受輿論關注。
什么是法官員額制改革?
——“一塊最難啃的硬骨頭”
什么是入額法官?這得從法官員額制改革說起。
中共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之后,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四項基礎性改革試點正式拉開帷幕。其中,建立和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被認為是司法體制改革的一大“重頭戲”。
所謂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就是將法院工作人員分為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各類別人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得其所,其中核心的內容是法官員額制改革。
因法官員額制改革是對法院工作人員利益格局的重新“洗牌”,涉及每一位干警的切身利益,是一場動自己“奶酪”的硬仗,因此被視為本輪司法體制改革中“一塊最難啃的硬骨頭”。
最高法如何啃“硬骨頭”?
——從嚴掌握、寧缺毋濫
今年5月,經中央批準,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啟動司法責任制等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并以開展首批員額法官選任工作拉開了綜合改革的大幕。
在這場硬仗中,最高法是如何動自己“奶酪”的?
3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徐家新連用四個“從嚴”描述:從嚴控制員額比例,從嚴設置員額崗位,從嚴限定入額標準和條件,從嚴規范入額方式,不搞論資排輩,不搞平衡照顧。
“我們將員額比例控制在編制數額的30%以內,員額法官崗位均配置到一線辦案部門,綜合部門不設員額崗位。對入額人選要求應為審判員或具有8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的助理審判員,突出實績導向和辦案能力。”徐家新說。
不做“橡皮圖章”
——法官遴選委員會嚴把入口關
為把好入額法官的入口關,最高法院成立了由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門代表、社會代表、專家代表、法官檢察官代表組成的法官遴選委員會,從專業角度對入額人選進行審核評議,并對差額人選不預設比例,進一步強化遴選委員會的專業把關作用。
“我本人就是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的委員,我以我的親身經歷告訴大家,遴選委員會不是走形式、也不是橡皮圖章。”面對大批媒體,徐家新如此現身說法。
徐家新特別提到“入額法官只減不增”的做法,即經過遴選委員會審議通過的人選,在黨組審議時,黨組只能做減法不能做加法,就是要充分尊重遴選委員會的審議結果,保證遴選委員會的權威性。
“在最高法院這次法官員額制改革中,我們提交給遴選委員會審議的人員一共387人,遴選委員會的委員花了整整一天時間分五輪次進行了審議,淘汰了17人,差額率4.4%。最后,在提交最高法院黨組審議時又淘汰3人,最終入額法官367人。”徐家新說。
會影響法院隊伍穩定性么?
——改革平穩有序,取得較好效果
按照中央要求,法官員額比例應該控制在中央政法專項編制39%以內。經過遴選,有一批法官被選拔出來,自然會有一批法官不能入額。譬如,最高法院現有法官642人,只選了367人入額。而從更大的范圍來講,全國法官人數是21萬多人,這次入額是12萬。為此,外界不僅疑問:這是否會影響法院隊伍的穩定性?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人事部部長孔玲解釋稱,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按照好中選優、優中選強的原則,從嚴從實做好選任,通過非常嚴格的程序,真正把能力強、水平高、實績突出的同志選拔出來,這是做好隊伍穩定的關鍵環節。
孔玲表示,總結全國法院員額制改革,有三點值得借鑒,一是入額標準公平、公正,二是入額程序公開透明,三是思想政治工作貫穿全過程。
“工作過程中我們對一些重要節點、關鍵環節,我們非常關注淘汰人選的思想情況,加強正面引導,化解這些人的不良情緒。”
孔玲說,通過上述措施,全國四級法院員額制改革平穩有序進行,已經全部完成,取得了比較好的效果。
未入額,有何影響?
——不能獨立辦案,津補貼保持不變
那么,沒有入額的法官如何安置?有何激勵機制?
徐家新介紹稱,目前,實踐中大體有四種渠道進行安置分流:一是轉任為法官助理,繼續在審判業務部門協助員額法官辦案;二是轉任司法行政人員,到綜合部門工作;三是一些年齡較大的法官從事案件評查、訴前調解等工作;四是交流到其他黨政部門。
“各級法院對未入額法官要加快安置步伐,更不得以辦案任務重為由讓他們獨立辦案,這一點態度是明確的,也是不動搖的。”
徐家新說,這次沒有入額的法官在下次員額空缺遴選法官時,如果符合入額條件,他們還可以參加遴選入額。所有未入額法官,他們原來享有的法官資格以及津補貼保持不變。
“法官入額,不是頭銜和待遇,不等于終身入額,不能‘一入了之’。”
徐家新特別指出,入額法官考核不過關、作風不過硬的要退出員額,形成“能進能出”“能者上,不勝任者讓”的正確導向。
編輯:曾珂
關鍵詞:砍掉12%法官 最高法員額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