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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已與1962年不同?中方:中國也不同了
資料圖:駐藏空軍航空兵部隊殲11戰機掛彈巡航喜馬拉雅山
在3日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發言人耿爽就中印邊境對峙等焦點問題予以回應。在回應印度國防部長所謂“2017年的印度和1962年的印度已經完全不同了”的言論時,耿爽表示,正如2017年的中國也與1962年的中國不同。
以下為部分實錄:
問:第一,印度外交部上周五發表的關于洞朗邊界事件的聲明與中國外交部的表態有所不同。其中提到了2012年中印兩國就中印邊界錫金段尚未最終劃定達成一致。雙方只是認同了邊界走向,有關錫金段邊界的進一步談判將交由邊界談判特別代表完成。中方對此有何回應?第二,不丹外交部稱中國違反了兩國1998年簽訂的《關于在中不邊境地區保持和平與安寧的協定》,認為中國軍隊在有關地區修路是改變現狀的行為。中方對此有何回應?
答:關于第一個問題,印軍非法越界事件發生以來,中國外交部和國防部已多次對外表明中方嚴正立場,并向印方提出嚴正交涉。事實真相非常清楚,中印邊界錫金段已由1890年《中英會議藏印條約》劃定,洞朗地區在錫金段的東端點以北以東中方一側,是中國領土。印軍越過兩國共同承認的邊界線進入中方領土,阻撓中國邊防部隊的正常活動。印方此舉違背歷史界約,違背國際法和國際關系的基本準則,嚴重破壞邊境地區的和平與安寧。中方要求印方立即將越界的邊防部隊撤回邊界線印方一側,為恢復有關地區的和平與安寧創造必要條件。
關于你提到印方上周五發表的聲明,中方注意到,印方聲明對1890年《中英會議藏印條約》完全避而不提,然而正是這個條約明確劃定了中印兩國在事發地點錫金段的邊界線走向。1890年《中英會議藏印條約》是中印兩國共同繼承的邊界條約,印度歷屆政府多次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剛才我已經介紹了有關情況,在尼赫魯總理給周恩來總理的信中都確認了這一點。
現在的印度政府竟然都不敢提這個條約。不管印方怎么回避,條約必須遵守是一項國際法基本原則,遵守邊界條約是印度政府必須履行的國際義務。
目前,印軍仍非法滯留在中國領土上,持續侵犯中國領土主權。中方再次要求印方立即撤回越界的邊防人員并徹底調查此事,尊重歷史界約,尊重中國的領土主權,以維護中印邊界錫金段的和平與安寧。
關于第二個問題,中方多次強調,洞朗地區歷來屬于中國,一直在中方有效管轄之下,不存在爭議。中國和不丹于上個世紀80年代開始邊界談判,迄今已舉行24輪。兩國雖尚未正式劃界,但雙方對邊境地區的實際情況和邊界線走向存在基本共識。對于洞朗屬于中國這一點,中不雙方不存在分歧。
中方一直嚴格遵守中不之間相關協定。洞朗地區邊界現狀是清晰的,該地一直在中方的有效管轄之下。中方在該地區的有關活動不存在違反協定、破壞現狀的情況。不方對此是了解的。印方為了掩蓋印軍非法越界,不惜歪曲事實,甚至不惜以損害不丹的獨立主權為代價,試圖混淆是非,這是徒勞的。中方愿同不方共同努力,在不受外來干涉的情況下,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邊界問題,維護邊境的和平與安寧。
問:中國軍方發言人關于“歷史教訓”的表態,這很明顯是指1962年的中印邊境戰爭。印度國防部長反駁稱,2017年的印度和1962年的印度已經完全不同了。他還提到不丹政府已就中方試圖改變有關地區現狀表明了立場。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答:至于你提到不丹方面的態度,剛才我已經介紹了中方立場。我可以再補充一點,中方對印度同不丹之間保持正常的雙邊關系不持異議。但我們堅決反對印方以“維護不丹利益”為借口,為其越界侵犯中國領土“正名”。據中方了解,對于印邊防部隊越界進入洞郎地區,不丹方面事先并不知情。這與印方所說的情況并不一致。
至于你剛才還提到的印度國防部長的話,從某種意義上講,他說的沒錯。2017年的印度與1962年的印度確實不同,正如2017年的中國也與1962年的中國不同一樣
我們再次要求印方遵守邊界條約規定,尊重中方領土主權,立即將越界的邊防部隊撤回到邊界線印方一側。中方將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維護自己的領土主權。
編輯:曾珂
關鍵詞:印度已與1962年不同 中國也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