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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斗氣豈能罔顧滿車乘客安危
7月4日,河南新密市汽車客運東站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2路公交車司機和12路公交車司機在行駛路上發(fā)生口角,兩車司機對罵過程中,2路車直撞12路車尾部,造成前車和后車車窗玻璃粉碎,車上乘客嚇的跳窗而逃。(7月5日中國青年網(wǎng))
2路車滿載的都是中學生,萬一沖撞中發(fā)生火災,后果不堪設想。盡管此次事故沒有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但看到事故現(xiàn)場中那些中學生嚇得跳窗而逃,不但讓人感到后怕,更讓人感到憤怒。
大熱的天,開車人本來就容易著急上火,如果在行駛途中相互之間發(fā)生一點摩擦,并引發(fā)口角,也是難免的。但是,由此破口大罵,乃至故意開車撞向對方,這就不單單是一起一般的交通事故,而是有可能涉嫌違法犯罪了。在開車時,如果能夠要求自己時刻保持沉著冷靜,遇事不急不躁,這種事故本來是完全應該避免的。
公交車是公共財物,不是公交司機的私人財產(chǎn),隨意把公交車當作泄私憤的工具,自以為吃了虧,受了氣,置滿車乘客的安危于不顧,只顧自己斗氣,因而猛踩油門撞向前面的公交車。到頭來,兩敗俱傷,注定會遭到法律的制裁,而賠償和罰款也是逃不掉的。
開車的時候,頭腦里不但要有交通安全意識,也要有法制意識;既不能違反《道路交通法》,也不能違反《治安管理條例》和《刑法》。要知道,違反了《道路交通法》會受到罰款和扣分的處罰,而違反了《治安管理條例》和《刑法》,將會遭到更加嚴厲的處罰,也將付出更加高昂的代價,實在是得不償失。
有許多類似2路公交車司機的開車人,腦子發(fā)熱的時候,怎么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什么法律法規(guī)統(tǒng)統(tǒng)置之腦后,天不怕地不怕,不計一切后果,想怎么做就非要怎么做不可
,難免會干出違法亂紀的糊涂事。等到進了拘留所,有足夠的時間冷靜下來之后,又是捶胸頓足,又是賭咒發(fā)誓,對自己的荒唐行為追悔莫及,可惜為時已晚。
有道是沖動是魔鬼,但是,人畢竟是有自制能力的,既不能隨便沖動,更不能一怒之下成了“魔鬼”。無論碰到什么事情,“法”字當頭最重要。兩輛公交車斗氣而引發(fā)事故,司機當然要負主要責任,而公交公司也要負管理不嚴和教育不到位的責任。如果相關的公交公司能夠舉一反三,從中吸取深刻的教訓,以此來教育廣大的司機遵紀守法,也不失為一種亡羊補牢的手段。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司機 斗氣 乘客 公交車 滿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