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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多地限制衡水一中招生 包括核減招生計劃等
河北多地限制衡水一中招生
包括核減招生計劃等;回應稱響應河北省教育廳要求;學者指“治本”在于提升本地辦學質量
民辦學校河北衡水一中,正在面臨創建3年以來,最嚴重的一次招生危機。
昨日下午,廊坊市教育局通過官方微信發文,對衡中系民辦學校在廊坊市域內的招生進行限制,其中明確提出,因在廊坊招生“計劃極不嚴肅、隨意更改”,故對衡水一中2017年度招生計劃予以核減。此前一天,包括承德、石家莊等在內的河北多個地市教育主管部門同樣以文件形式,對衡水一中的新一學年招生計劃進行限制,甚至提出3年內禁入等。
承德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回應新京報記者稱,“限衡令”與此前河北省教育廳發文,對衡水一中所涉多項違規辦學行為相關,主要針對衡中系民辦學校提前招生、超編招生等。教育專家指出,“限衡令”體現地方整頓辦學秩序的決心,但其根本在于提升本地學校辦學質量,減少擇校需求。
承德市取消衡水一中3年招生資格
衡水第一中學風波不斷。2017年7月5日下午,承德市教育局通過其官方網站,發布《關于衡水第一中學等民辦學校在我市違規招生的處理公告》,對8所通過承德市教育局備案,在承德市域內進行招生的民辦學校進行處理。其中,衡水一中名列第一。
承德市教育局稱,衡水一中等校未按河北省教育廳明確提出的“由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納入生源地招生入學工作整體部署”要求,未遵守承德市招生工作部署的時間安排,“假借公辦學校名譽進行招生宣傳,擅自提前違規招生”,故作出“取消在我市三年之內的招生資格”的處理決定。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承德市教育局“第一槍”發出時隔一個小時后,石家莊市教育局通過其官網,發布公告稱,因衡水第一中學“2016年在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中存在嚴重違規招生行為”,將其在石家莊市域內的招生計劃,從2016年的205人,核減至155人。此外,石家莊市教育局以嚴厲的措辭提出,“取消衡水第一中學任何分校在我市招生資格”。
“限衡令”范圍持續擴大。昨日下午,廊坊市教育局通過其官方微信,發布一份公告稱,因“在廊坊招生計劃極不嚴肅、隨意更改”,并涉及多項違規招生行為,導致“給中考招生秩序帶來了混亂”,故對衡水一中2017年度招生計劃予以核減。
“限衡令”系響應要求 規范中招秩序
兩天之內,三地教育部門以專門文件形式,對衡水一中跨區招生進行限制,引發關注。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三地教育局均表示,“限衡令”系響應河北省教育廳精神,對中招秩序進行規范的結果。
今年6月1日,河北省教育廳印發《關于對河北衡水中學衡水第一中學辦學行為進行整改的通知》,對衡水一中提出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盡快建立民辦學校法人財產權制度、控制辦學規模、規范招生行為、不得亂收費等五項要求,并要求其于今年7月31日前整改完畢。
承德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一名工作人員回應新京報記者稱,衡水一中在承德市域內的違規行為,主要包括提前招生、掐尖招生以及超編招生,并因此受到舉報。
廊坊市教育局則透露更多細節,該局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稱,衡水一中的招生人員,早在中考之前即已鎖定意向學生。而在2016年6月申報招生計劃時,提出在廊坊招生120人,當年12月底增加7人,但其所提供的意向錄取名單,則有13人。
此外,多地教育局透露,衡水一中在招生中,與衡水中學長期“曖昧”。廊坊市教育局在發文中直指其“公立私立學校混合招生”。
上述承德市教育局工作人員稱,盡管承德市教育局對衡水一中作出“三年禁入”處理,但并不意味著衡水一中三年期滿后即可再次進入承德,“要看它(衡水一中)有沒有整改好”。
衡水一中對于各地的招生限制并未回應,不過此前對于河北省教育廳發布的整改通知,他們表示將響應號召、合法合規做大做強民辦教育。
- 延展
外地民辦學校跨區招生需先申請報備
6月25日至28日,河北石家莊、滄州、廊坊等市陸續發布文件,對外地民辦普通高中在市域內招生進行規范。
石家莊市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按照教育法等相關法規規定,公辦普通高中只能招收本地生源,不得跨區域招生。相比較而言,民辦高中在體制上更加靈活,招生范圍也更大。
新京報記者梳理多地文件發現,石家莊市教育局、張家口市教育局、滄州市教育局關于規范外地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到當地招生的公告要求,外地民辦普通高中跨地市招生,需自行申報招生計劃,由學校所在地教育局統一匯總后,向生源地教育局提出申請,并進行備案。生源地教育局核準后,需至中考成績公布,外地民辦高中才可在規定時間內、按照原定招生計劃進行招生。多地教育主管部門提出,“未經批準或備案的外地學校一律不得在當地招生,否則不予辦理初中學籍檔案轉移手續。”
邯鄲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教育界人士稱,衡中系學校在外地招生時,往往故意模糊衡水中學與衡水一中的區別,并以“減免學費、高額獎金”等方式,提前鎖定優秀初中畢業生,“搶奪生源”。也正基于此,多地教育局在文件中建議家長“理性對待子女入學,選擇真正適合學生的學校”、“不要盲目跟風”。
教育學者熊丙奇認為,“限衡令”是地方教育主管部門對違規招生行為的一次“亮劍”,但要整頓辦學秩序,根本在于提升本地學校辦學質量,加大基礎教育投入,從而減少家長擇校需求。
- 衡中系學校違規辦學事件時間軸
●2014年8月,衡水中學與河北泰華錦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民辦衡水一中。此后兩年多內,衡中系學校頻頻在各地“攻城略地”,開辦十余所分校。“衡中入浙”引發爭議后,其擴張的腳步戛然而止,衡中系學校至此風波不斷。
●2017年3月26日,衡水第一中學平湖學校在浙江省平湖市揭牌,標志著衡中系正式進入浙江。隨后,浙江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處長方紅峰通過媒體公開宣稱,衡水中學模式,與“浙江以人為本的素質教育理念不符合”,進而提出“浙江不需要(平湖分校)”。
●2017年4月7日,平湖市教育局向衡水一中平湖學校發出書面規范文件,要求其就提前兩個月招生一事予以整改。
●2017年4月13日,網友“衡中內部人”公布嘉興港區管委會與投資方的辦學協議,直指平湖當地在引入衡水一中分校過程中,多處涉嫌違法,包括無償提供公立學校教學設施、選聘公辦教師至民辦學校任教等。
●2017年5月5日,民間教育研究機構21世紀教育研究院,發布《關于對衡水中學等超級中學涉嫌違規辦學開展督查的建議》,對衡中系學校進行公開“舉報”。
●2017年6月1日,河北省教育廳印發《關于對河北衡水中學衡水第一中學辦學行為進行整改的通知》,責令衡中、衡水一中就違規辦學行為進行整改,并提供共計8條整改意見。
●2017年6月16日,衡水一中投資方,河北泰華集團以“衡水第一中學董事會”名義發布聲明,指出衡水第一中學公章多年來,“被河北衡水中學張文茂校長強行取走”,并拒絕承認與各地分校的關系。
●2017年6月17日,衡水市教育局通過其官方網站聲明稱,正落實對衡水中學、衡水一中加快整改的安排部署。此外,衡水一中及投資方“已就相關問題達成一致”。
●2017年7月5日、6日,河北多地發文限制衡水一中招生。
編輯:秦云
關鍵詞:河北 限制衡水一中招生 衡水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