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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鄉禁售酒,是權力“酒精過敏”
近日,云南貢山縣獨龍江鄉再推“禁酒令”的消息引發網絡熱議。獨龍江鄉政府就此回應稱,該“禁酒令”屬于征求意見稿,尚未正式實施?!敖屏睢憋@示,禁酒范圍為獨龍江鄉轄區內全體干部、職工、群眾,同時規定轄區內嚴禁銷售各種酒類制品,對于違反者,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7月7日《北京青年報》)
這真是大千世界,無奇不有。獨龍鄉“公告”擬對當地“酗酒致貧、致傷”等問題實行管制,自7月1日開始,轄區范圍內嚴禁銷售包括自熬酒、白酒、啤酒、果酒、易拉罐酒等各類酒精制品。請問:酒是“毒品”嗎?如此禁售酒,對酒文化就是一種褻瀆。
獨龍鄉用心是良苦的,但權利太任性了。首先,酒與窮有直接關系嗎?致貧原因多種多樣,有因病致貧?地理環境致貧,歷史原因致貧,不思進取致貧,但因酒致貧的確少見。不可否認,在某些地方“醺酒”現象嚴重。一些村民習慣早、中、晚都要“喝一杯”,喝多了尋釁滋事,沉睡不耕種,漸漸演變成了“懶漢”。但,這畢竟是少數,豈能一禁了之?
其次,禁售酒于法無據。2014年3月,李克強總理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閉幕時強調:市場經濟也是法治經濟,我們要努力做到讓市場主體“法無禁止即可為”,讓政府部門“法無授權不可為”,調動千千萬萬人的積極性,為中國經濟的發展不斷地注入新動力。目前,并沒有哪部法律法規禁售酒,換句話說,酒作為商品,只要銷售合法合規,地方政府就不能任性禁止。
獨龍江鄉政府禁售酒,品種之多,范圍之廣,是權力太任性,是“酒精過敏”。
依法治國,德安天下。鄉政府作為一級行政部門,應該多在如何引導村民養成良好的飲酒習慣上動腦筋,更應該在如何精準扶貧上想辦法,而不是把貧困罪魁禍首的帽子戴在酒瓶上,這鍋酒不背,村民也不背。
每一項規定出臺前,都應該廣泛遵循民眾意見和建議,而不是“想當然”,靠權力硬執行。說到底,全鄉禁售酒,其實就是“亂作為”!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禁售 酒, 權力 全鄉 酒精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