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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擬再清理84項證明
北京市2016年啟動清理規范各類證明的工作,明確提出凡屬于北京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內部管理事項或應由其調查核實的事項,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無法獲取的證明材料,特別是針對由基層難以開具的各類“奇葩證明”,2016年共清理取消了129項涉及群眾辦事創業的各類基層證明。
據介紹,以廣外街道為例,清理前一年,該街道共開具各類證明1.8萬余件,而清理后半年時間,開具量為5000余件,年辦理量下降了44%。
北京市政府審改辦有關負責人介紹,2017年北京市繼續深化基層證明清理,重點針對的是政府部門之間互要、互開的證明。經過前期全面調研摸底,目前北京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要求其他機構開具的各類證明和蓋章環節共240余項,涉及32個部門和單位,涵蓋了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的多個環節,影響正常的辦事效率,社會反響強烈。
此次清理84項證明,擬采取的方案是:5項證明直接取消,如科研人員申請科普類作品科技獎項,不再由出版單位開具作品出版質量證明;30項有憑證的不用重復開,如申辦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等不再開產權證明,擬調整為提交相關場所《產權證》及租賃合同辦理;23項個人承諾代替證明,如民間藝人申請民間工藝大師認定不再由居(村)委會開具藝齡證明,改為個人提交承諾書;23項“群眾跑”改“政府跑”,如京外建筑企業申請辦理在京施工備案,由政府部門直接核實;3項調整為網絡核驗辦理,如企業申請購買小客車指標期間企業名稱變更,不再提交證明,擬調整為交通部門通過企業信用信息核驗辦理。
北京市政府審改辦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大范圍公開征求意見,是為使各項改革措施更接地氣。“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打造服務型政府,標準就是老百姓方便不方便,滿意不滿意。”
編輯:秦云
關鍵詞:北京 清理84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