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情·民意>你言我語 你言我語
高溫津貼檢查不能“只打雷不下雨”
自7月12日入伏以來,全國多地陷入持續“蒸烤模式”,南北方大范圍地區最高氣溫達35℃以上。近期,多個部委和地方政府紛紛出臺防暑降溫措施,尤其強調高溫津貼要發放到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正在對用人單位是否遵守高溫津貼規定等內容開展專項檢查。(7月16日新華社)
每年這個時候,高溫津貼話題的熱度絲毫不亞于酷熱的天氣。根據2012年出臺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但多年來,高溫津貼的落實一直是個難題,用人單位不按時、不按標準發放高溫津貼的現象比較普遍,一些勞動者甚至從未拿過高溫津貼。對此,人社部等部門每年都會進行相關執法檢查,但每次檢查,公眾往往只看到了開頭,看不到結尾。有關部門究竟檢查了多少家用人單位,都存在哪些違規問題,有沒有企業受到處罰,公眾都不得而知。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規定:“行政機關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高溫津貼執法檢查事關勞動者的切身利益,也需要公眾積極舉報提供線索,因此,有關部門應該加強檢查過程和結果的公開透明,給社會一個交代。反之,“閉門檢查”,秘而不宣,不僅與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不符,也不利于發放高溫津貼政策的落實。
在勞資關系中,勞動者本就處于弱勢地位,很多人不會更不敢主張權利。2015年,四川省人社廳、安監局等部門進行的調研顯示,當勞動者的高溫勞動保護權益受到侵害時,90%的受調查者表示不會選擇去勞動監察機構或安監部門投訴。原因很簡單,勞動者為保住飯碗,保持穩定就業,在這個時候只能集體失聲。專項檢查虎頭蛇尾,沒有下文,很容易讓勞動者對有關部門的執法力度產生懷疑,認為即使維權也未必有用,反而有可能砸了飯碗。因此,很多人對拿不到高溫津貼愈發敢怒不敢言。
缺乏公開,監督不夠,確實會影響到執法檢查的剛性。近年來,不少地區也出臺了相應的懲罰措施,但鮮有企業因不發高溫津貼而受罰。比如,2013年5月1日起實施的《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率先明確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發放高溫費屬于違法行為,將給予最高2萬元罰款。然而,直到2015年夏,有媒體調查發現,江蘇仍沒有一家企業因不發高溫津貼受罰。這顯然與高溫津貼普遍落實不到位的現狀相矛盾。相關處罰看似嚴厲,如果執法檢查失之于軟,只打雷不下雨,并不觸及用人單位的根本利益,用人單位自然有恃無恐,對高溫津貼背后的勞動者權益缺乏敬畏。
要想高溫津貼不再成為老話題,有關部門不妨在加強執法檢查的同時,注重信息公開,充分滿足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及時公布典型案例,提升勞動者維權信心,打消用人單位僥幸心理。只有增強政府部門的執法意識、勞動群體的用法意識、用人單位的守法意識,形成三位一體的良性互動,才能確保高溫津貼落實到位。(張淳藝)
編輯:梁霄
關鍵詞:高溫 津貼 檢查 打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