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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拐賣越南婦女產業鏈:拐騙中介收買一體化
我想回家,我想我的爸爸媽媽。”16歲越南女孩阮琴玉(化名)的哭訴,讓辦案民警、檢察官黯然神傷。
一年前,這名還在越南讀書的中學生,在學校宿舍門口被人用迷藥迷昏后拐賣到中國,在收買人帶她回家的途中被中國警方解救。
2016年4月,中國警方打掉一個集拐騙、圈養、中介、收買“一體化”的跨境跨區域拐賣犯罪團伙。兩年間,這一有75人的犯罪團伙拐賣了28名越南籍婦女,其中未成年女孩4名。
由于此案犯罪嫌疑人多、被害婦女人數多,公安機關將偵查終結的案件移送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昆明鐵路運輸分院審查起訴。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掛牌督辦此案。
今年2月以來,檢方分批對這一犯罪團伙提起公訴,昆明鐵路運輸中級人民法院相繼開庭審理此案。
值得關注的是,在被查獲的75人中,收買人有48人。
“沒有買家就沒有賣家,他們讓無數家庭骨肉分離、痛不欲生。‘收買人口’和‘拐賣人口’一樣,是性質惡劣的犯罪行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昆明鐵路運輸分院的公訴人說。
車站詢問,引出一個驚天大案
位于云南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河口瑤族自治縣,與越南老街省一河之隔,一座大橋連接著兩個國家,每天大量的人流來往于這個邊境口岸。
2015年9月1日,39歲的山東甄城縣男子譚某來到河口縣,根據別人介紹的經驗,他向路邊兩個開“黑摩的”的人打聽“哪里可以買到越南媳婦”。“黑摩的”熟門熟路地帶他來到一個村寨,讓他與一名年輕女子“相親”。當天晚上,在譚某交了8萬元人民幣后,“黑摩的”用摩托車將他倆連夜從河口送到160公里外的蒙自市,準備乘坐9月2日早上的火車前往昆明,然后再轉車回山東。
因手中車票和證件不一致,這名女子引起了昆明鐵路公安局蒙自站派出所民警的警惕。然而,女子對民警的詢問不置可否且兩眼茫然。旁邊的譚某聲稱女子是他妻子,但卻神色慌張、語無倫次。
憑借多年的經驗,民警們意識到其中必有蹊蹺,就將他倆帶到派出所進一步詢問。沒想到,竟問出了一個驚天大案。
根據譚某提供的線索,警方迅速在河口縣將兩名“黑摩的”男子抓獲。兩人交代,賣給譚某的越南籍婦女是向河口一對鄒姓夫婦購買的,這對夫婦和其他多名中國籍人員伙同境外人員,將越南籍婦女拐騙入境后,再販賣到內地多個省市。
蒙自站派出所迅速上報案情,當夜,昆明鐵路公安局專案組成立,公安部將其列為全國打拐專項行動第634號督辦案件。
按照部署,昆(明)河(口)鐵路沿線各車站派出所加強了站車查緝。很快,屏邊站查獲一起同樣的案件。緊接著,越來越多的單案被警方查獲。根據對這些案件的分析,警方意識到,這是一個組織精密、分工明確、跨省、跨境的龐大犯罪網絡。
經過細致縝密的布控排查,2016年4月至5月,在公安部統一指揮下,云南、河南、安徽、山東、江蘇、河北、江西七省警方協同配合,分別在云南河口縣、文山縣、河北邯鄲市、山東冠縣、河南安陽市、安徽界首市、江蘇鹽城市、江西樂平市等地,抓獲犯罪嫌疑人75名,解救越南籍被拐婦女32名,繳獲贓款12.76萬余元、涉案車輛3輛。
神秘的“相親”路
當獲悉即將被送回家時,被拐賣的越南籍婦女不禁歡呼起來。
2016年6月至9月,中國警方將被拐賣的越南籍婦女分3批交接給越南警方,在歷經數月甚至一年多的不安、恐懼、痛苦之后,她們終于和家人團聚。
“我在越南認識了一個叫‘果’的男子,他說他喜歡我,要我做他的媳婦。”回憶當初被拐賣的經歷,李翠(化名)心有余悸。
她被“果”帶到中國一戶人家里,女主人將她鎖在一個房間里,告訴她說“果”有事先回去了,讓她先住下。幾天后,她被男主人帶到另一個村吃午飯,來了3個男子。其中一個男子仔細端詳了她之后,問她是否喜歡他,是否愿意做他的媳婦。李翠表示不同意。
夜里12點左右,已經入睡的李翠被女主人搖醒,讓她收拾行李跟早上那個男子走。李翠不愿意,但被強行拉上了摩托車。天快亮時,他們“到了一個人很多的地方”,那個要她做媳婦的男子拉著她的手往前走。
“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后來有一個公家人把我攔了下來,他問我話,我聽不懂。”直到被中國警方解救,李翠才知道,她被叫“果”的那個男人拐賣了。
結過婚的王氏燕(化名)曾經育有一個女兒,卻意外丟失了。2016年4月,她想到中國找姐姐,一個越南男子說可以幫她找到姐姐。王氏燕聽信了男子的話,跟著男子到了中國一戶人家。在一個星期里,有三男二女不斷讓她通過手機看照片“相親”,不愿意就威脅要殺了她。與她被關在一起的一個越南婦女一直在哭,她在王氏燕之前被人帶走,再也沒回來。幾天后,又關進來一名年輕的越南女子。無奈之下,王氏燕答應跟中國男子張某“結婚”。直到她被解救,家人都不知道她被拐賣到中國。
2016年4月,想到中國打工的17歲女孩李氏漫(化名)被一個越南老鄉帶到中國一戶人家,和另外兩名女孩一起被關在屋里,兩個看守她們的人要給李氏漫找老公,李氏漫不愿意,就被打臉,他們還威脅要殺了她。一天晚上,她被強行帶上一輛面包車。數小時后,他們在云南硯山縣的一條高速公路收費站被中國警方查獲。
李氏漫不知道,購買他的人王某某曾以9.6萬元的價格購買了另一名越南籍婦女,這名婦女在跟著王某某回到河南后便逃跑了。賣主李某某答應“補個差價”再給他找一個,王某某一個月后再次前往云南河口縣,在回程中被警方抓獲。
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昆明鐵路運輸分院的起訴稱:“本案28名被害人,均來自越南,其中有的已經結婚生子,有的還是在校學生。她們被人以欺騙或者下迷藥等惡劣的手段強行帶到中國,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當作‘貨物’討價還價,經過多次轉手、層層加價后,被賣給陌生人當‘老婆’。”
中越邊境線上的秘密“產業鏈”
那么,這個從2014年7月至2016年6月存在了近3年的跨國拐賣越南婦女的秘密鏈條是如何形成的呢?
檢方指出,這個犯罪網絡分為四個層級:第一層是越南籍“供貨人”;第二層是云南省內“供貨人”;第三層是外省籍中間介紹人;第四層是收買人。
其中,販賣李氏漫等人的被告李某某,是整個案件的核心人物。越南籍“供貨人”將越南婦女拐騙至中國境內后,交給李某某,他再將她們倒賣給云南或外省的中間人。據檢方指控,李某某共參與拐賣23名越南婦女。
李某某,綽號“小李”,云南建水縣人。33歲的他僅有小學文化程度。當駕駛員長途跑車的時候,他認識了一些外省人,讓他幫忙介紹老婆。于是他到河口幾經周折找到了越南供貨人,這些人說他們有愿意嫁到中國的女孩,李某某便帶著外省中間人和收買人去家里看。
中越邊境綿長的水路線上,有數十個非法渡口,那些被以打工、旅游等為由拐騙的越南籍婦女,被拐賣者偷渡到云南河口后,帶到偏僻的村寨,由當地中間人圈養起來,有的幾天,有的幾周。在圈養人的嚴密監視、恐嚇,甚至打罵、不給吃飯之下,加之語言不通,證件、手機被收繳,被拐騙的越南籍婦女根本無法逃跑。
在運送被拐婦女出省途中,拐賣者十分謹慎。他們有的在隧道口、有的在村道邊用面包車或摩托車接人,然后再送至幾十公里外的服務站或火車站轉乘大巴車、火車,逃避各種檢查。
公訴方指出:被告人在長期的拐賣中擁有了自己固定的角色,有的掌握了境內和境外的婦女來源渠道;有的負責在當地開辟銷售渠道。這些被告人相互配合,不斷將越南婦女賣往中國內地,形成一條完整的“產業鏈”。
在這一鏈條上,被拐婦女被以6萬元至10萬元人民幣不等的價格,賣給河南、安徽、山東、河北、江蘇、江西等省市的收買人,而這中間介紹、圈養、供貨等環節的犯罪嫌疑人,均獲得6000元至3萬元不等的酬勞。
收買人觸犯刑法構成犯罪
“需要引起重視的是,這條‘產業鏈’之所以能產生,重要的原因是有收買者。”一位辦案檢察官說。
23歲的王某某是河南省安陽人,鄰村有個“媒人”,常到他家來說媒,告訴他們云南那邊有女孩想嫁到北方,只收10萬元左右的彩禮錢。
“媒人”的花言巧語說動了王家。王氏家族一行多人從安陽來到河口,中間人溫某和王某用面包車將他們帶到南溪山上的一個路口,一個女人帶著兩個越南女孩過來。王某某看上了其中一個,于是到南溪鎮上取了5萬元給溫某。傍晚時分,他們被溫某等人用車拉到蒙自收費站之外的一條路上,在路邊等大巴車坐到昆明,之后又坐火車回到河南。直到回家后,王某某才知道自己帶回來的女孩是越南人。
根據收買人供述,由于當地彩禮錢過高或自己身有殘疾等原因,他們一直娶不上媳婦,聽了別人的游說而到云南來買媳婦,盡管他們并不知道這些越南婦女的姓名、年齡和家庭情況。
這些收買者中,有的人還從收買者變為拐賣者。
61歲的被告人郭某,河南省內黃縣人,2014年從河南到云南給兒子買了越南婦女后,發現其中有利可圖,便在2015年至2016年間,多次到云南,將4名越南婦女拐賣出省。
然而可悲的是,直到被抓獲送上法庭,收買人都不認為自己有錯;中間人也認為自己在做“婚姻介紹”,是成人之美而非拐賣婦女。
在法庭審理中,公訴人指出,“拐賣方之所以能形成如此成熟的‘產業鏈’,拐賣行為之所以如此猖獗,與收買方法制意識淡薄,認為當地找媳婦成本高、找媳婦難的觀念分不開。他們的這一行為,觸犯了刑法,構成了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
“任何社會風俗、習氣都不能觸犯法律的底線,必須肅清收買市場,才能嚴厲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的犯罪行為。”公訴人說。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張文凌
編輯:曾珂
關鍵詞:跨國拐賣越南婦女產業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