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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潘福仁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新華社上海7月21日電 據上海市紀委消息,日前,上海市紀委對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潘福仁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潘福仁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規接受私人安排旅游;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本人和親屬收受禮品、禮金;嚴重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司法和市場經濟活動;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權和影響為他人謀利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潘福仁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底線失守,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違法犯罪,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性質惡劣、影響極壞,且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上海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上海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潘福仁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潘福仁 開除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