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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院探索“三大機制” 提高群眾“司法獲得感”
新華社杭州7月24日電(記者陳曉波、許舜達)自去年起,浙江法院全面開展“大立案、大服務、大調解”三大機制建設,構建除審判、執行之外涵蓋所有司法服務功能的體系,從而為群眾提供“一站式”訴訟服務。群眾“司法獲得感”不斷增長的同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也得以緩解。
大立案:打官司不再“來回跑”
17日上午,杭州的王律師收到衢州中院發來的一條短信,被告知其所代理的案件已成功在網上立案。此時王律師距衢州數百里之外,他通過電腦登錄“浙江法院律師服務平臺”,上傳了民事訴狀、證據、委托手續等材料。網上立案讓王律師省下了來回跑的時間,而且從申請、審核到登記完成,只花了10分鐘。
“以前到法院申請立案,要在窗口等好久。法官要逐個核實材料,還要在系統上挨個輸入當事人的各項信息,有時案子多,半天時間都耗在那里。現在只要有臺能上網的電腦,隨時隨地可進行立案申請。”同樣從中感受到便捷的浙江煜華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明說。
讓群眾“一次都不跑”的網上立案,是浙江法院推進“大立案”機制的一個縮影。此外,浙江法院還面向網上立案操作有困難的當事人,利用法院間的內網傳輸功能開展跨域立案。而對于身處未設人民法庭的偏遠地區的當事人,浙江法院為其提供就近到鄉鎮(街道)綜治中心的立案服務,填補網上立案和跨域立案的服務空白。
“大立案是‘三大機制’建設的基礎。浙江各級法院立案工作的目標是,2017年年底前實現‘100%最多跑一次,50%一次不用跑’。”浙江省高院院長陳國猛說。
大服務:“一站式”服務更省心
平陽法院院長謝作幸2008年到該院工作,當年該院的案件量約5000件,8年后的2016年,案件量已近15000件,漲了3倍,而該院正式干警一直是130多人。“一邊是執法壓力越來越大,一邊是司法為民的要求越來越高。面對這樣的現狀,我們應該怎么辦?”謝作幸提出了浙江法院人共同的困惑。
平陽法院的回答是不斷創新司法服務,理順機制,為群眾提供溫馨周到的“一站式”服務,同時也為法院和法官減壓減負。
如今,走進占地4000余平方米的平陽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能看到這里集立案登記中心、執行事務中心、聯合調解中心和律師驛站、智能服務區和便民服務休息區等為一體,功能十分齊全。原先分散在各庭室的材料收轉、文書送達、檔案查閱和執行事務等功能,現在都集中到了訴訟服務中心統一辦理,群眾可以享受到“一站式”的訴訟服務。
大服務是“三大機制”建設的重點。以新型訴訟服務中心為載體的司法服務創新正在浙江全省法院推開,目前已有34家法院完成訴訟服務中心建設,還有60家在建。人員配備也進一步充實,全省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2930人,占全部人員的16.62%,其中基層法院達到17.28%,分別比去年增加了6%和8%。
大調解:為案多人少筑“過濾網”
今年3月,王某向西湖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與妻子李某離婚。雙方沒有子女,但積怨很深,已經分居,不愿面對面對談,怎么辦?
西湖法院引導王某申請在線調解,并選擇了調解員。調解員先與當事人單獨視頻會談,梳理矛盾分歧,并說服當事人參與三方視頻會談,最終引導當事人確定了具體的財產分割方案。調解員在線填寫了協議內容,并由平臺自動生成了調解協議書。當事人在線查看協議后,點擊確認,在線調解程序終結。
浙江法院案多人少矛盾一直非常突出,大調解是解決這一難題的重要舉措,也是“三大機制”建設的關鍵。除探索“在線調解”外,浙江法院已實現人民調解窗口在訴訟服務中心的全覆蓋,并建立了與醫患、物業、道路交通、知識產權等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及專門調解機構的對接平臺。
“力爭通過訴前化解、立案調解及簡案速裁三道‘過濾網’,將80%以上的案件解決在庭審前,讓法官集中精力審理‘繁案’‘難案’。”陳國猛說。(完)
編輯:秦云
關鍵詞:浙江法院 三大機制 司法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