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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報多起省管黨員領導干部違反八項規定典型問題
新華社長春8月1日電(記者段續)吉林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持續加大正風肅紀力度,近日集中通報2016年以來查處的多起省管黨員領導干部典型問題,形成有力震懾。
吉林省能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省發改委原黨組成員兼副主任、巡視員羅亦非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16年4月至9月初,羅亦非在已參加“車改”且每月領取公務交通補貼情況下,繼續乘坐省能源局一臺公務應急用車參加公務活動和上下班,共計40余天次。2017年1月,經吉林省委批準,省紀委給予羅亦非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吉林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黨組書記、副主任李云鶴以勞務費名義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組織公款旅游并發放紀念品問題。2013年至2016年,吉林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及所屬事業單位違規為相關工作人員發放編輯費、評審費等勞務費70.42萬元,李云鶴個人領取7.68萬元。2013年8月,經李云鶴同意,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在臨江市某游泳館召開業務工作會議期間,組織參會人員旅游并發放紀念品,相關費用1.69萬元在會務費中列支。2017年7月,經吉林省委批準,省紀委給予李云鶴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13年5月,吉林省貿促會會長趙強華在擔任省商務廳黨組成員、省博覽事務局局長期間,在為其父親住院治療和操辦葬禮時,違規收受省貿促會(省博覽事務局)10名干部禮金9500元。2013年至2016年,趙強華還存在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問題。2017年7月,經吉林省委批準,省紀委給予趙強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吉林省屬國有企業監事會主席、省信托投資公司監事長鐘湘華違規使用公車問題。2016年2月至12月,鐘湘華隱瞞自己已在省國資委參加“車改”并每月領取公務交通補貼的事實,違規使用省信托投資公司車改前為其提供的公務用車參加公務活動和上下班。在組織審查期間,鐘湘華向省信托投資公司補交相關費用3.93萬元。2017年7月,經省委批準,省紀委給予鐘湘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公主嶺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學文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12年11月,張學文在擔任公主嶺市副市長兼長雙高速公路公主嶺段工程建設指揮部總指揮期間,長期占用該指揮部租用的一臺排量4.0L價值72.5萬元的豐田越野車,并要求該指揮部用征地拆遷管理費一次性支付4年租金60萬元。2013年12月,張學文不再兼任該指揮部總指揮,但仍長期占用該車供其個人使用,并用公款支付相關費用,直至2017年1月省紀委調查時才將該車歸還。2017年7月,經吉林省委批準,省紀委給予張學文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
吉林省通報指出,以上典型問題性質嚴重,必須堅決查處。廣大黨員干部要從中吸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完)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吉林省 通報 典型 違規 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