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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分第一的林傳華無需被公平對待?
近日,福建連江縣殘疾人教師林傳華,參加當地公辦教師統招,總成績第一,因身體殘疾無法被錄取。昨日,連江縣教育局工作人員表示,此舉是依照省教育廳頒布的體檢標準來執行,暫無更好的解決辦法,“如果錄用,對遞補人員就是一種不公平。”(8月9日《新京報》)
又是一起殘疾人在就業上遭遇歧視的事,這樣的事,在我們身邊經常都在發生,這無疑是很不正常的。不過,涉事部門卻覺得這是天經地義的。因為其一,他們是按照標準來執行的。其二,“如果錄用(殘疾人應聘者),對遞補人員就是一種不公平”。你看,既遵循游戲規則,又維護公平,這樣的招聘當然是無懈可擊的。
事實真是如此嗎?他們的確是按照規則在辦事,只是他們的規則是省教育廳的規則。問題在于,殘疾人是一個特殊的弱勢群體,各地在制定他們的就業標準時,即便不愿格外關照,也應該與《殘疾人保障法》的規定保持一致,這是不言而喻的事。可是在他們的規則里,卻存在明顯的對《殘疾人保障法》的違背,正是這樣的違背,讓這位考分第一的殘疾人應聘者被擋在公辦學校的門外。用一個違法的規則來對待殘疾人的就業問題,顯然是嚴重的錯誤行為,應該糾正才是。
那么這種地方規則具有合理性嗎?省教育廳制定如此規則,是覺得林傳華們沒有能力承擔正常的教學工作。可實際上,據報道,林傳華早就在一家私立學校擔任班主任及初中物理組集備組組長等職務近七年。而且他所帶班級物理成績名列前茅,其本人于2012-2013學年獲得“優秀教師”稱號。此次他應聘的是小學老師,一個初中優秀老師,為什么連公辦小學的門都進不了?奧妙恐怕就在于公辦與私立的體制區別吧。這不是將公辦學校的傲慢與偏見體現得淋漓盡致?公辦學校,怎么成了歧視殘疾人的“帶頭大哥”?如此的規則,無疑也是根本缺乏合理性的。
當地的教育主管部門要堅持這種規則,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即為了“維護公平”。可他們維護的是誰的公平?是遞補人員的公平。不用說,遞補人員也是需要公平對待的。但是考分第一的林傳華難道就不需要被公平對待?
既違法又不合理,還明顯歧視殘疾人的游戲規則,不改能行嗎?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公平 林傳 傳華 第一 殘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