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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女生陷傳銷溺亡 四部門:堅決鏟除招聘式傳銷
“招聘”式傳銷 堅決鏟除
廣州日報訊 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門近日印發通知,要求嚴厲打擊、依法取締傳銷組織。通知強調,對打著“創業、就業”的幌子,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誘騙求職人員參加的各類傳銷組織,堅決鏟除。
工商總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四部門印發的《關于開展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從事傳銷活動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指出,近期,傳銷組織活動猖獗,利用各種渠道和手段利誘欺騙有關群眾誤入傳銷騙局的情況時有發生,嚴重損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四部門決定開展為期三個月(8月15日~11月15日)的傳銷活動專項整治行動。
通知要求,嚴厲打擊、依法取締傳銷組織。加強對傳銷重點區域的排查清理,對聚集型傳銷易發、多發區域,全面反復清查,完善防控、遏制措施,堅決查處一批傳銷組織和傳銷骨干。對打著“創業、就業”的幌子,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誘騙求職人員參加的各類傳銷組織,堅決鏟除。
同時,加強對重點招聘平臺的排查,壓實平臺企業的責任。嚴肅處理傳播涉傳信息的企業、組織和個人。加強對人民群眾的宣傳教育。重點做好大學生和求職人群的教育引導工作,提升對傳銷活動的防范意識。
針對專項行動的時間安排,通知進一步明確,第一階段(8月15日~8月31日),各部門要根據職責對招聘過程中的涉嫌傳銷活動進行摸排,督導企業自查自糾。
第二階段(9月1日~10月31日),開展集中整治活動。要全面分析研判外地人員在本轄區聚集傳銷活動的形勢,嚴厲打擊打著“創業、就業”的幌子,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欺騙在校學生參與傳銷、限制學生人身自由的傳銷組織;集中力量查處誘騙學生參與傳銷的大案、要案,嚴懲組織者和骨干分子,摧毀傳銷網絡;依法查處直銷企業違規招募在校學生的行為;嚴格規范線上線下發布就業信息的經營行為,嚴肅處理傳播涉傳信息的網站,嚴厲查處虛假違法廣告;加強出租房屋管理。
第三階段(11月1日~11月15日),及時對開展傳銷活動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并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通知要求,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嚴厲查處傳銷違法案件,加強對防范傳銷的宣傳,提高包括大學生在內的求職人群遠離傳銷、拒絕傳銷的能力。人社部門要嚴格規范招聘企業的經營行為,查處相關違法行為;增強大學生等特殊求職人群在求職過程中對傳銷的識別能力和防范意識。教育部門要加大對在校學生就業指導教育力度,防范傳銷,協助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公安部門做好涉傳學生的說服和勸返。公安部門要加大對利用招聘活動進行傳銷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快偵快破重點案件。(中新)
案例:大二女生陷傳銷溺亡
據新華社武漢8月14日電(記者俞儉)近日網傳“湖南貧困女大學生暑假打工陷傳銷后溺亡”一事,湖北鐘祥市公安局14日通報稱,鐘祥警方接到湖南武岡女子林華蓉(20歲,湖南某職業學院大二學生)溺水身亡報警后,迅速開展工作,破獲一起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
8月4日12時許,鐘祥市公安局110接群眾報警稱,在郢中鎮孔廟村直河水面有人落水。接警后,皇莊水陸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組織開展搜救,并將與林同行的許某某、郭某某和謝某某等3人帶回派出所詢問。鑒于3人言行存在諸多疑點,鐘祥警方隨即組織專班開展偵查。
警方調查發現,林華蓉經校友卿某某(已退學)介紹,于今年7月12日到鐘祥務工,被許某某等人糾纏勸說其參與傳銷活動。8月4日上午9時許,許某某、郭某某和謝某某與林華蓉行至直河岸邊,繼續勸說林華蓉參與傳銷,林華蓉情緒激動跳入河中溺亡。
經審查,許某某等三人對限制林華蓉人身自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被鐘祥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鐘祥警方進一步偵查,查明該傳銷組織者余某某等人已潛逃至湖南湘潭縣。專班民警迅速趕往湖南湘潭縣,在當地警方大力配合下,專班民警一舉端掉一個傳銷窩點,將余某某、卿某某抓獲并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目前,鐘祥警方已刑事拘留5名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偵辦中。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傳銷溺亡